富民县人民政府 www.kmf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1-29 15:37
名 称: 富民县款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购买宅基地勘测定界及农用地转用报批服务的计划
文号: 关键字:

富民县款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购买宅基地勘测定界及农用地转用报批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4-11-29 15:37 浏览次数:24
字号:[ ]

富民县款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购买宅基地勘测定界及农用地转用报批服务的计划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富民县款庄镇人民政府拟对宅基地勘测定界及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服务。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民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现将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民县款庄镇宅基地勘测定界及土地报批服务(目录代码:《富民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A1602,行业调查与处置服务)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款庄镇人民政府。

三、购买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内容

包括但不限制于:①完成本项目的地形测量(1:500)并通过验收;②完成本项目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并取得验收报告;③完成组件取得宅基地批复。备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需要缴纳的规费不由承接方承担(植被恢复费、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

五、预算资金

3500元/户(大写:仟伍佰元每户),按办理的户数进行结算。资金来源为富民县款庄镇人民政府社会发展资金。

六、承接标准

(一)报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二)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报价人须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七、质量要求

成果满足《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标准》(GB/T24356-2009)、《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等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测绘标准;以及满足宅基地报件规定;资料满足行政审批要求;完成宅基地组件报批,取得用地批复。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及公示地址

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68861048

联系地址:富民县款庄马街118号

     

       富民县款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


版权所有:富民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40002

主办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88号 信息公开办电话:68811833 技术服务电话:68810808

滇ICP备20000783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