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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412-935868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2-03 16:52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农机旋耕刀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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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农机旋耕刀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3 16:52 浏览次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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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农机旋耕刀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农机旋耕刀具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富民产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奈特农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云南奈特农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农机旋耕刀具制造项目位于云南富民产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东经102°27′50.729″,北纬25°16′19.911″。项目一期租赁厂房1800m2,租赁办公区域133m2;二期依托一期厂房,租赁昆明光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宿舍区及办公区共2067m2;项目建成后总占地面积4000m2。一期建设生产线1和生产线2,以及共用工序,年产农机旋耕刀具300万片;二期建设生产线3和生产线4,年产农机旋耕刀具600万片;项目建成后合计年产农机旋耕刀具900万片。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环保投资37.2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出租单位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云南富民产业园哨箐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即:昼间≤70dB,夜间≤55dB。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较少,设置生活垃圾桶进行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昆明光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云南富民产业园区哨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一期项目:淬火废气和回火废气经静电油雾净化器预处理后与沾漆废气、烘烤废气一起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清洗废气(燃烧废气)合并由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75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50mg/m3、排放速率≤1.3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0mg/m3、排放速率≤0.38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5.0kg/h(本项目排气筒无法高出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故排放速率按排气筒高度严格50%执行)。

  二期项目:淬火废气经静电油雾净化器预处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清洗废气(燃烧废气)合并由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二期项目烤箱、沾漆工序与一期共用,烘烤废气、沾漆废气依托一期环保设施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75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50mg/m3、排放速率≤1.3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0mg/m3、排放速率≤0.38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5.0kg/h(本项目排气筒无法高出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5m以上,故排放速率按排气筒高度严格50%执行)。

  (2)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0.4mg/m3、氮氧化物≤0.12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房外监控点规定的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3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废弃模具、抛丸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送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规范设置一个不小于5m2的危废暂存间,废包装桶、清洗机捞渣、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

  总量

  一期项目:

  有组织废气:废气量7500万m3/a,颗粒物0.1172t/a、二氧化硫0.0282t/a、氮氧化物0.2641t/a、非甲烷总烃0.1151t/a。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1.0782t/a、二氧化硫0.0071t/a、氮氧化物0.066t/a、非甲烷总烃0.2993t/a。

  二期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气:

  有组织废气:废气量7680万m3/a,颗粒物0.1781t/a、二氧化硫0.0619t/a、氮氧化物0.5787t/a、非甲烷总烃0.8563t/a。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3.187t/a、二氧化硫0.0144t/a、氮氧化物0.1344t/a、非甲烷总烃0.3293t/a。

  废水:

  一期项目:

  废水量172.8m3/a,CODcr 0.062t/a、氨氮0.0066t/a、总磷0.0018t/a。

  二期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量1090m3/a,CODcr 0.278t/a、氨氮0.0296t/a、总磷0.0082t/a。

  三、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四、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农机旋耕刀具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0871-68811519(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农机旋耕刀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 农机旋耕刀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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