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与上月相同
1-11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55亿元,同比增长4.4%,增速与1-10相同,高于全市(全市1.7%)2.7个百分点,20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磨憨口岸排第7位;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8%,高于全市(全市0.3%)2.5个百分点,20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磨憨口岸排第7位。
从商品销售类别看,限额以上法人单位商品零售类值中,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32.3%、饮料类同比增长68.1%、烟酒类下降8.8%、日用品类增长17.8%;消费升级类商品波动较大,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30.2%,机电产品及设备类下降15.4%,新能源汽车增长32.3%,新车增长16.8%,石油及制品类商品下降15.8%。
从业态看,全县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零售业销售额、住宿业营业额、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速分别为:37.3%、10.4%、-4.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