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目标和《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分解》清单,深人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广泛宣传宪法和林草重点法律法规,强化林草法治建设,及时研究林草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健全政府权责清单管理
严格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即时动态调整权部门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职权6类)的办事指南与权力清单关联率100%,准确率100%。
(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按照“应进必进”“应上尽上”要求,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已进驻中心,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已做到“应进必进”,无“明进暗不进”情况。深化推进“一窗通办”,完善了“前台综合服务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服务模式。按照“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凡纳入综合办事窗口的事项,统一应用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受理工作,2024年1至12月办理行政行政许可审批件 124件。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我局及时认领、完善、发布省政务服务平台推送事项2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全面落实“两个免于提交”,提升数据共享应用效能,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常态化抓好“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的宣传推广,提高实名注册率、使用率、办件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把宣传资料张贴、摆放在群众看得到的地方,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探索推行极简审批
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流程。对各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确保群众和企业能够快速办理业务。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贯彻落实省级公布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理,目前我局暂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
(四)推进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建立完善双随机监管工作机制,认真学习了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林草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严格落实双随机监管定期报送制度,按时按质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进展和督查考核材料。完成了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制定印发、上报,并在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抽查方案,更新了执法人员信息,确认了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并组织执法人员对2户监管对象实施了抽查。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富民县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2022—2024)攻坚行动方案》法治环境分解的指标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林草资源监管,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林草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2023 年版)》、《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五张清单”》的规定落实柔性执法“五张清单”,树立柔性执法理念,进一步优化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富民县林草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编制并公布了《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和《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从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加强重大复杂问题综合分析研判。用好林草局法律顾问,实施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签订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等工作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省、市、县的有关要求,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化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做好林草领域执法队伍组建工作。
加强行政执法协作联动,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落实省林草局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的《云南省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具体措施( 试行) 》(云林联 发〔2022〕12 号),依规依纪依法移送林草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2024年1至12月向公安局移交渉林刑事案件2件。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开,通过富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县林草局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执法结果等信息。2024年1月至12月公示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32件、办结的行政许可审批件124件。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制作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文书,规范文字记录和影像记录,使用统一的卷皮,一案一卷及时归档存储执法过程记录资料,做到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规定,对本单位执法部门做出的林业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审核,2024年1至12月法制审核林业行政处罚决定32件,其中重大行政处罚决定19件。
2.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对照2023年梳理形成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和2024年市级、县级案卷评查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一是加强森林资源日常监管加强林政执法常态化,从严查处各类林草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二是结合卷宗评查中反映的问题,在案件查处工作中及时整改,充分收集完善调查取证的证据材料,认真填写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痕迹记录,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查处。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落实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2024年1至12月通过采取线上视频培训和线下培训会议的方式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参加省、市、县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法知识轮训2期,林草业务知识行政执法学习培训4期,培训人数38人,人均公共法律知识培训20学时,人均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学40学时。
4.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 办法〉等文件的通知》(云林规〔2023〕5 号),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规定,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规范使用林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进林草领域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
5.强化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富民县林草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38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换证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制定下发了《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涉林信访问题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事项、发生集体上访情况、重点人员矛盾纠纷的排查。根据信访工作形势及任务,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涉林信访工作,组织召开涉林信访问题回复意见专题会议两次,分析研究并组织核查信访诉求,着力化解信访矛盾。2024年1至12月,受理云南省信访系统交办件5,办结5件,受理12345政务服务交办件1件,办结1件;富民县书记县长接待日交办件1件,办结1件。
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1月至12月我局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件,单位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100%。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贯彻落实好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充分利用好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云南省林草湿审批监测核查执法信息系统,加强林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通过林长制考核、案卷评查、行政检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提升信用建设“双公示”数据质量,认真落实“日反馈、周检查、月通报、季评估”督报工作机制,有效处理问题数据,提高报送质量,2024年1至12月录入“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24条、行政处罚信息32条,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无迟报、瞒报的情况。
六、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项目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积极推广运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2024年1至12月录入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7件,行政许可案件124件。推动行政执法公开透明、信息数据汇聚共享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在“12.4”国家宪法日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制定了《富民县林草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每季度开展1次领导干部行集中学法,2024年1至12月开展集中学法4次,通过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林草行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按照《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清单》,深入推进林草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做好党政主要领导专题述法,按照《富民县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了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按时上报述法考评情况。
(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支部学习29次。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时制定完成了学习计划,召开了动员部署会。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形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深刻理解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腐败问题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令人深受教育、鼓舞和启发。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共组织集中学习3次、个人自学每人不少于30个课时、专题党课3次、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省、市级警示教育基地2批35人次,确保了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八、存在问题
按照新形势下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提升。
九、下步工作
(一)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林草法治建设能力。
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林草部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林草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推进完善制度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市场准入等制度,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多措并举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落实,促进服务能力再提升。
(三)加大规范执法力度,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按照《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要求,落实好《富民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对应的相关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林草部门职责向涉林企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林草法律法规。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19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