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民县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 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富民县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
意见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4月10日)
为规范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进一步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富民县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在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4月10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邮政编码:650499,并在信封上注明“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群注册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281778884@qq.com,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我们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在现有基础上深入论证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稿件。
附件:1.富民县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富民县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
《富民县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