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街道办事处关于采购文化公共服务、 体育公共服务的购买计划
为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规范文化公共服务、体育公共服务管理,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拟对文化公共服务、体育公共服务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服务。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民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现将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营街道办事处文化公共服务、体育公共服务。
二、购买主体
大营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内容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体育组织服务,体育场馆服务等相关工作。
五、预算资金
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资金从县文旅局、县教体局上级下达资金列支。
六、承接标准
(一)报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二)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质量要求
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达到提供文化公共服务、体育公共服务等相关要求。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及公示地址
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人及电话:李艳波 0871-68830105
联系地址: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大营街40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