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街道办事处关于采购市政维护及河道保洁等项目的购买计划
为认真做好河长制工作任务、强化人居环境整治及打造美丽河湖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收缴2025年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项目购买服务,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民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现将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采购市政维护及河道保洁等项目的购买计划
二、购买主体
大营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内容
保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除县级一体化设施),维护和建设辖区内河道保洁、市政维护、环卫应急处理、环境卫生整治、园林绿化管护等相关工作。
五、预算资金
270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资金来源为大营街道办事处自筹资金,收缴2025年辖区内16个村委会生活垃圾处理费及使用。
六、承接标准
(一)报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二)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质量要求
达到河湖管理环境卫生保洁、市政维护、环境卫生整治等相关要求。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及公示地址
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0871-68830066
联系地址: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大营街40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