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富民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二期)的审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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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审查,2025年3月10日中电建(富民)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提交资料办理的云南富民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二期)获批。
该项目位于富民县款庄镇对方村民委员会对方村民委员会,临时使用土地33.3332公顷,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3.72年(自2025年3月14日至2028年12月1日),临时用地主要用途为拌合站、材料堆场、地下管线敷设作业、钢筋加工厂、工棚、施工便道、运输便道。
用地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设施;履行临时用地到期后的复垦还地、义务。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