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富民产业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县属企业:
根据《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富民县惠民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富人发〔2022〕58号)以及《富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第一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富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票决确定的10件惠民实事进行责任分解和立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10件惠民实事是县人民政府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各牵头及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惠民实事列入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注重在推进过程中收集影像资料(特别是项目建设前、建设中的图片,图片必须为高清画质),并确保按时限和工作要求完成。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一事项一方案”,制定惠民实事事项实施方案,2025年3月10日前报送县政府督查室。
二、深化协作配合,夯实工作保障。各牵头及责任单位要勇于担当负责,针对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做好进度跟踪,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对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帮助。对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资金拨付、手续报批等问题,有关审批部门要主动协调、优先安排、高效服务、限时办结,坚决克服前松后紧的现象。
三、强化督查督办,规范信息报送。2025年10件惠民实事进展情况实行季报制,各牵头单位分别于2025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15日前将惠民实事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电子政务办公平台系统报送县政府督查室。2月15日前需报各牵头单位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县政府督查室将10件惠民实事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全过程开展跟踪问效,并根据推进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附件:富民县2025年10件惠民实事
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7日空白空白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富民县2025年10件惠民实事
一、保障群众用水供应。实施富民县大营街道茨塘片区饮水项目、东村镇中民村委会人饮工程、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解决辖区内人蓄饮水、生产生活用水问题,惠及群众约2.6万人。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博润水务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二、优化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成整治里程40公里;实施5公里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实现30户以上自然村通村公路硬化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三、赋能乡村振兴提质增效。争取财政衔接资金4000万元以上,实施项目20个以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族宗教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四、关心关爱老年人健康。将2025年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纳入县域医共体工作,到各村(居)委会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将体检结果向个人和辖区卫生院、村卫生室反馈,根据体检结果进行县、乡、村分级管理。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五、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完成城乡低保救助2200人以上,临时救助惠及1000人以上,特困人员供养救助28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六、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实施城市危房改造4栋以上、农村危房改造7栋以上;整治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225栋。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七、强化就业创业保障。提供有效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新增城镇就业600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6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培训5000人以上;创业担保贷款扶持150人(户),发放贷款不少于2600万元。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天生桥、咀咪哩、麦竜、新桥4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水库安全保障和蓄水、防洪、灌溉能力,惠及群众约1.5万人。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大营街道办事处、赤鹫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九、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成1个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完成3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赤鹫镇人民政府、款庄镇人民政府、东村镇人民政府、散旦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十、完善教育体育基础设施。完成富民县第一中学食堂、宿舍改扩建项目建设。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2个、全民健身路径5条;对县域内已建成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进行维修维护。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