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 www.kmf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151271190-202503-975487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3-27 14:36
名 称: 富民县民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文号: 关键字:

富民县民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5-03-27 14:36 浏览次数:0
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富民县民政局2025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涉及民政方面决策部署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制定贯彻落实涉及民政重要法律法规以及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有关重大政策措施;

(三)编制或调整富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规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四)报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涉及民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有关民政重大政策措施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调整和废止;

(五)涉及民政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六)制定和调整涉及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七)审核行政区划调整事项;

(八)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九)其他涉及民政法律法规、规章等认为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其他事项。

三、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二)本单位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社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

(四)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

(五)应当由县委、县政府决策的事项;

(六)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事项。

四、有关要求

(一)决策事项机关各(室)岗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要的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决策事项主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富民县民政局

                                   2025年3月26日

版权所有:富民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40002

主办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88号 信息公开办电话:68811833 技术服务电话:68810808

滇ICP备20000783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