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参与开展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项目采购计划
为开展好富民县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参与开展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项目,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富民县医疗保障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参与开展富民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民县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参与开展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医疗保障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参与开展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计划从富民县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七、目标要求
开展好富民县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本项目金额在60万元以下,采用单位集体研讨比选方式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苏庆芬
联系电话:0871-68862696
富民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