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富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附件1.2025年度富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4项)》、《附件2.2025年度富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1项)》、《附件3.2025年度富民县“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12项)》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度富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由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一业一查”抽查计划组成。
一、工作要求
(一)做好计划公示。各成员单位请参照我县部门计划64项、部门联合计划31项、一业一查12项制定本部门抽查计划、部门联合抽查计划、“一业一查”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以红头文件盖公章+附件格式填写后,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截图存档。
(二)合理实施抽查。一是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合理安排,有序组织实施抽查,均衡推进抽查进度,确保每个季度都有检查,坚决避免年底突击检查检查和“前松后紧”的现象。二是严格审核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坚决防止重复抽查。
(三)认真制定计划。要按照“一计划、一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抽查工作方案。统一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制定抽查计划。
(四)及时、规范公开。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做好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抽查检查结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分类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惩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五)两库动态更新。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分级、分类、分领域管理和动态更新管理。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入库率,每个部门已入库具有执法资质人员占本部门具有执法资质人员总数的比例达100%;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进行实施分类标注,每个部门分类标注率占本部门具有执法资质人员总数的比例达100%;并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更新管理。
(六)严格完成时限。所以双随机任务应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2025年9月1日前完成率不低于60%,10月30日前完成率不低于80%,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12月份接受省、市两级年度综合考评。
(七)总结工作经验。避免在以下工作环节被扣分,如:部门工作计划未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未体现“一计划一方案”,在平台制作的抽查方案名称要明显看出抽查事项;注意“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的选择问题,不能再出现“本部门联合本部门”事项;选择“监管对象来源”时,没把握的通过“监管对象名单导入”,避免本来只有一户,结果抽查了几千户;在“监管对象名单导入”时,确保企业字号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附件:1.2025年度富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4项)
2.2025年度富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1项)
3.2025年度富民县“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12项)》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附件1.2025年度富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4项)
附件2.2025年度富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1项)
附件3.2025年度富民县“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