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 www.kmf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151271190-202504-983078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4-21 16:30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富民工业园区散旦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富民工业园区散旦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1 16:30 浏览次数:0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富民工业园区散旦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民工业园区散旦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富民县散旦镇散旦村委会

  建设单位:云南富民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富民工业园区散旦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位于昆明市富民县散旦镇散旦村委会。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2°38'35.959",北纬25°19'38.611"。项目拟建设一座设计处理规模800m3/d的污水处理厂,总占地5056.73m2,主要建设格栅、平流沉砂池、生化池、MBR膜池、污泥处理等构筑物。项目总投资2460.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1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土石方优先用于管沟回填及覆土,废弃土石方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规范处置;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规范处置;生活垃圾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1m3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实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接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泥脱水接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项目新建一座2500m3尾水暂存池存储运营期尾水,在进水及出水口设置规范水质取样口及总闸阀,设置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自动比例采样装置,污水自动监测设备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产运行。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 43-2020)D级标准,即:BOD5≤10mg/L、CODcr≤40mg/L、氨氮≤5(8)mg/L(括号内限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总氮≤15mg/L、总磷≤0.5mg/L;pH、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即:pH6-9(无量纲)、悬浮物≤10mg/L、石油类≤1mg/L、动植物油≤1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mg/L、粪大肠菌群数≤103个/L、总汞≤0.001mg/L、烷基汞不得检出、总镉≤0.01mg/L、总铬≤0.1mg/L、六价铬≤0.05mg/L、总砷≤0.1mg/L、总铅≤0.1mg/L;色度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限值,即:色度≤20(稀释倍数)。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污染物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恶臭,增设生物除臭系统进行除臭,将各产臭单元封闭处理,并对各恶臭源采用负压收集、集风管输送到生物除臭系统进行除臭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即排放速率: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2)无组织排放污染物

  项目未收集恶臭气体呈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标准限值,即: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1%,氨厂界浓度≤1.5mg/m³,硫化氢厂界浓度≤0.06mg/m³,臭气浓度厂界≤20(无量纲)。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北面、东面、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厂界西面(省道柯沙线)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脱水污泥规范收集后送昆明主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处置;栅渣、沉渣、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5m2的危废暂存间内,分区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总量

  (一)废气

  项目废气排放量为4380万m3/a,氨气排放量为1.18t/a(其中有组织0.72t/a,无组织0.46t/a);硫化氢排放量为0.00209t/a(其中有组织0.0016t/a,无组织0.00049t/a)。

  (二)废水

  项目尾水全部回用不外排,不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尾水回用量为800m3/d(29.2万m3/a),可有效削减COD 11.68t/a、氨氮 1.46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富民工业园区散旦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0871-68811519(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富民工业园区散旦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富民工业园区散旦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报批稿)


版权所有:富民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40002

主办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88号 信息公开办电话:68811833 技术服务电话:68810808

滇ICP备20000783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