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典型示范点提升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典型示范点提升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按照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要求,围绕“一圈三走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格局,全面统筹全市点位打造工作,推动各县(市)区在深化内涵、丰富载体、创新方法上再下功夫,在点位讲解、成果展示、沉浸体验上再作提升,按照“十个一”(有一个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有一个科学可行的创建方案、有一个鲜明的创建主题、有一批高水平的解说员、有一套完备的展呈内容、有一系列创新突现的示范点位、有一条科学的检查路线、有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有一套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有一批高素质的访谈调查人员)的标准,打造一批高质量的典型示范点位。
2、项目实施内容:按照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要求,配合大营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昆明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典型示范点提升经费》(昆财行〔2024〕114号),县财政局预算1万元。
(2)财政资金到位情况
2024年昆明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典型示范点提升经费实际到位1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要求,该专项资金预算至大营派出所支出,大营派出所按照相关资金使用范围安排支出。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资支出0.72万元,剩余0.28万元结转至下年度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系统谋划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围绕“一圈三走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格局,全面统筹全市点位打造工作,推动各县(市)区在深化内涵、丰富载体、创新方法上再下功夫,在点位讲解、成果展示、沉浸体验上再作提升,按照“十个一”(有一个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有一个科学可行的创建方案、有一个鲜明的创建主题、有一批高水平的解说员、有一套完备的展呈内容、有一系列创新突现的示范点位、有一条科学的检查路线、有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有一套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有一批高素质的访谈调查人员)的标准,打造一批高质量的典型示范点位。
阶段性目标:2024年内在预算1万元范围内配合完成民族团结示范点的创建。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2024年,按照《昆明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典型示范点提升经费》(昆财行〔2024〕114号)要求县财政预算1万元至我单位,在收到相关文件后向局领导汇报,同意按照文件将该笔专项经费,经局党委研究,同意按照文件要求将该笔专项资金预算至大营派出所,大营派出所需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支出。警务保障室对该笔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把关审核。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该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开展评价,规范管理使用专项经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从而推动项目实施单位有效履职,强化预算部门绩效意识,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管理对象昆明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典型示范点提升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绩效管理范围为事前资金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事中按照资金使用范围严格资金使用;事后对本次资金支出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原则。职责明确,与单位自评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
(3)激励约束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实际资金执行率为72%,本次绩效评价为良。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本次自评为90分,评定等级为“良”。
(三)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该项目本次绩效评价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已实现预定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政策依据充分,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项目预算申报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完整性较好,资金尚未出支出完毕,。
项目预算资金测算与分配方面,项目预算资金编制科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资金支出过程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列支,支出规范合法合规。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绩效指标 | 指标完成情况 | 是否完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立新一轮创建点位打造组织体系 | >= | 1.00 | 建立新一轮创建点位打造组织体系 | 完成 |
建立一个科学可行的创建方案 | >= | 1.00 | 建立一个科学可行的创建方案 | 完成 | ||
质量指标 | 有一个鲜明的创建主题 | > | 1.00 | 有一个鲜明的创建主题 | 完成 | |
有一批高水平的解说员 | >= | 2.00 | 有一批高水平的解说员 | 完成 | ||
有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 | = | 100 | 有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 | 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示范点整体提升 | = | 100 | 示范点整体提升 | 完成 |
年内项目按时完工率 | = | 100 | 年内项目按时完工率 | 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项目区各族群众满意度 | >= | 90 | 项目区各族群众满意度 | 完成 |
项目实施单位满意度 | >= | 90 | 项目实施单位满意度 | 完成 |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专款专用,分部门管理,具体项目工作由大营派出所开展,资金管理由警务保障室管理。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附件1:昆明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典型示范点提升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昆明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典型示范点提升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1 | 1 | 资金尚未至出完毕。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8 | 2 | 资金尚未至出完毕。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3 | 1 | 资金尚未至出完毕。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0 | 6 | 我单位不产生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0 | 10 | 我单位不产生经济效益,资金尚未至出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