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年度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年度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根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的通知》(昆财绩〔2025〕4号、《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的通知》,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高度重视,组成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并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工作进行自检自查,自查报告分为“2024年度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和“2024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两份报告,现将“2024年度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发展资金下达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任务资金339.29万元,其中:昆财农〔2023〕219号307.30万元,昆财农〔2024〕103号31.99万元。
任务数为: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30000亩,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3648亩,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31157个。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发展资金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实际到位资金339.29万元,其中:昆财农〔2023〕219号307.30万元,昆财农〔2024〕103号31.99万元。
2024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发展资金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资金使用270.65万元,使用情况为兑付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270.65万元,资金兑付率达90.18%,
2024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发展资金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未使用项目资金68.64万元,为: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29.35万元;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7.30万元;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31.99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4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发展资金由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收到上级下达资金文件,县级财政局通知后,财务人员进入预算管理系统,做项目库录入,县财政下达资金指标,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昆财农〔2023〕219号、昆财农〔2024〕103号文件,资金要使用时按时相关规定申请资金。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15号)以及《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加强内部资金监管、审计,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核算、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在资金使用时,由主管副局长核实,报局长审批,再交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项目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实行专项管理,封闭运行,避免出现虚列开支、编制假账、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的情况。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履行“三定”方案中“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拟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拟定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林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的职责。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实施项目为: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任务数30000亩;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任务数3648亩;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任务数31157个。
实施项目完成情况: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延期补助兑付面积27056亩,与总面积30000亩相比减少了2944亩。资金兑付率达90.18%,任务数减少的原因:由于耕地流出、项目(昆倘高速)占用等因素,部分地块验收不合格,部分退耕户不愿再继续享受退耕政策(退耕户已签订不再继续享受退耕政策承诺)。
实施项目未完成情况: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任务数3648亩;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任务数31157个。未完成的原因:县财政将据库款资金按上级政策先保“三保”支出后,视库款情况给予保障所需资金。县林草局正在组织各镇(街道)核实面积,开展落地上图工作。
三、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实施项目未完成情况:新一轮退耕还林延期补助兑付面积减少了2944亩;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任务数3648亩;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任务数31157个。
未完成的原因:1.对于不合格面积将不再兑付退耕还林资金。2.县财政将据库款资金按上级政策先保“三保”支出后,视库款情况给予保障所需资金。3.县林草局正在组织各镇(街道)核实面积,开展落地上图工作。
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及时到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加强部门之间协作意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速度。
我局继续加强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领会《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15号)。在工作开展中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结合自身实际,稳定专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加强能力建设,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效率,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兑现。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实施后,县财政局每年要求在政府网站上公示项目绩效评价内容及其他,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每年都会在政务网上公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期补助兑付面积减少了2944亩,资金结余29.35万元,项目资金无法兑付。
六、附件
附表:2024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7日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