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森林资源
培育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总体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基本国策,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方针,在国土空间规划的统领下,牢牢把握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定位,明确林业生产、生态发展空间,严守生态红线,以优化结构、强化调控、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创新林地管理体制机制和科技为动力,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引导全社会严格保护林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林地保护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负责辖区内的造林规划设计和草原监测工作,组织全县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全县造林施工、造林质量检查、造林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全县造林动态信息和造林统计上报工作。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二是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对森林资源进行全面管理;监督管理国有林场、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三是对森林资源进行预测预报管理,管理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森林资源监测和预报网络的组建及管理,森林资源生长量和消耗量的调查,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进行资源林政管理,对野生动物保护,征占用林地进行监督、检查及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办理林业行政执法及委托处罚事务;进行森林资源调查与区划规划,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管护作业设计。
3.项目实施情况
(1)林业调查规划:林地范围确定;现状分析与评价;明确目标与布局;全面保护林地;合理利用林地;治理体系与重大工程。
(2)义务植树:县林草局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社会公众参与,2024年县级机关完成义务植树4638株,造林面积38亩,总体成活率保持在98.2%以上,有效提升了城乡绿化覆盖率。
(3)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管护: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管护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基本完成了既定的生态修复目标。通过定期抚育、病虫害防治和防火巡查等措施,确保恢复林地的长期稳定。植被恢复管护面积870亩,存活率超过90%。
4.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森林资源培育项目资金到位合计 4,000,000.00 元,其中:富财预〔2024〕1号2024年度森林养护经费 4,000,000.00 元。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森林资源培育项目资金支出合计 877,371.46 元,其中:森林养护经费 877,371.46 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发挥护林人员在森林资源管理中的前沿哨兵作用,切实保护好全县102万亩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更好完成全县森林管护、林业工程建设、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监管、湿地资源保护等林业生态建设工作。
2.阶段性目标
根据我局的年初项目计划,制定2024年度森林资源培育项目实施计划,合理分配项目资金。截至2024年年底,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已完成林业调查规划工作、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管护工作和2024年度县级机关义务植树工作。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
县林草局:县林草局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给项目施工方进行施工。对施工方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或未按要求施工的,县林草局有权责令施工方停工或返工。在施工方施工完成后,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和种植成效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可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支付价款。
项目施工方:合同签订后按时进场施工,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工作方案或作业设计要求等进行施工。应保证提供的苗木质量达标,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所供苗木必须具备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质量检验证、检疫证、苗木标签,即“三证一签”。在项目竣工验收前,承担所有的项目管护、养护工作,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农作物的保护工作,项目完成后与县林草局一起进行成果验收。并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竞争性磋商、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管护人员:负责项目区域的日常巡护,监测林木生长状况,及时发现并报告病虫害、火灾隐患及人为破坏行为;开展抚育间伐、修枝除草等养护作业,确保林木健康生长;记录管护日志,上报管护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监测与评估;同时向周边社区宣传森林保护政策,引导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确保项目成果的长期可持续性。
2.项目管理流程
(1)项目前期阶段:进行生态评估,调查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荒漠化、生物多样性下降等),明确项目必要性。评估项目施工地理条件,如:土壤、气候、水源等,评估项目带来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选择合适树种,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原则,根据立地条件合理确定种植密度。编制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形成项目工作方案。
(2)项目实施阶段: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技术标准,包括苗木数量、苗木规格、外观质量、成活率要求等。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施工,遵循相关技术规范种植,并做好每日种植量、人员、种植地块等信息登记。项目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种植密度、深度等,整改不合格工序,确保合同进度按时按质推进。
(3)项目后期阶段:种植后1年内成活率不足90%的区域需补植补造,直到验收合格且成活率达到90%。种植后采取生物措施或物理措施防治病虫害,保证后续树木健康成长。在项目区域附近设立管护站、宣传牌,组建巡逻队。林业相关部门定期调查林木生长量、土壤改良情况、生态改善情况等。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既定规划和管理要求,建立由林业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专业施工队伍,并提供树种选育、种植技术及病虫害防治指导。实施阶段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确保整地、育苗、栽植及抚育管护等环节有序衔接,同时强化进度与质量监管。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专账核算制度。此外,通过设置管护岗位吸纳当地劳动力等方式推动周边群众参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4.项目制度建设情况
项目严格遵循《森林法》《造林技术规程》等国家及地方林业规范,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质量验收标准》等专项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技术标准和绩效目标;通过推行“林长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造林-抚育-管护”分段验收机制,强化过程监管。将进一步结合区域特点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动态调整制度,以提升管理的规范性和适应性。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2.绩效评价对象
绩效评价对象为2024年度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
3.绩效评价范围
绩效评价范围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规范原则,在工作开展中严格遵循既定程序,科学可行;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三是坚持分级分类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坚持绩效相关原则,绩效相关则要求支出与其产出之间有紧密相关的关系。
2.绩效评价依据
绩效评价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要求;部门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等相关规定和规划;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批复、资金安排和分配等相关材料,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3.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特征及具体情况,将该项目绩效指标划分为三项一级指标,下设5项二级指标和6项三级指标,并依次设定各项目指标分值分配、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本次绩效实行百分制,即各项指标分值之和为100分,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绩效评价。
4.绩效评价标准
一是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二是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三是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以及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5.绩效评价抽样
采取分层抽样方式,从县林草局项目成员、项目施工方、护林员和林区周边群众中分别选取部分样本,调查他们对项目实施成效的满意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1.了解评价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了解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明确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制定评价方案,确定绩效评价原则和评价依据,设计评价指标体系,选择评价方法,明确评价组织形式,确定评价标准,并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数据收集与核实:获取预算执行数据、财务凭证、项目成果报告、管理制度文件等。针对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测评,收集社会效益反馈。
3. 绩效分析与评价:对照评价指标,量化或定性分析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资金使用、管理流程、产出效果等方面有无不足,并根据预设标准进行评分。
4.报告编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包括评价结论、存在问题、改进建议等,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提交报告。
5.结果应用与整改:按规定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森林资源培育项目基本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改善了生物多样性,提高了森林植被覆盖率,提供森林资源管护岗位,带动林区周边就业,促进群众增收。资金到位及时,分配合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林草局2024年度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评价得分为100分,较好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森林养护经费支出绩效情况如下:保护好全县森林资源102万亩,完成林业调查规划工作和2024年度县级机关义务植树工作,完成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管护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县林草局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该项目有总体绩效目标与阶段性绩效目标,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在正常指标范围内,项目资金投入与预算金额相匹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整个项目期内,资金实际到位 877,371.46 元,实际支出 877,371.46 元。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时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在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内,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县林草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实施时符合项目相关管理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4年度全年,在永定街道办事处兴贡村委会小兴贡后山老红坡义务植树造林38亩,造林总株数4638株,抽检合格率为98.2%;在永定街道办事处龙马社区和北营社区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管护面积870亩。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提供木材、药材、果实、菌类等,形成产业链;开展林下经济,发展养殖、种植(如种植菌类、蜂蜜),提升收益;育苗、造林、管护等环节吸纳劳动力,创造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带动加工、旅游等行业,如家具制造、开展乡村旅游。
2.生态效益分析:森林是重要碳汇,每公顷森林年固碳量可达2-5吨,通过固碳释氧调节气候,缓解气候变化;提供维持动植物种群栖息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抗干扰能力,维持生态链稳定;森林根系固定土壤,降低水土流失风险;森林过滤污染物,改善下游水体质量;环境改善,防风固沙。
3.可持续影响分析:减少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损失,保障国家森林资源安全,为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如种植菌类)等产业提供良好条件,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规章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用现象。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项目的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各项专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执行,部门预决算、项目支出等按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公开。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有待提高,预算编制工作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
(二)原因分析
财务人员对最新财务政策和法规掌握不够深入,缺乏创新意识,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沟通不畅,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预算编制后未根据项目变化、政策调整等及时修改,逐渐脱离实际。缺乏财务与非财务人员的协同培训。
七、有关建议
加强对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实施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三是面对财务人员与非财务人员开展预算编制协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与非财务人员对预算编制的认识。
附件: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7日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