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林业防灾减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林业防灾减灾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富民县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省、市森防指的统一部署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一如继往,坚定不移地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从立足于防大火、扑大火的思想出发,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狠抓责任制落实、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理及隐患排查等方面的工作。在全县各相关部门、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年度林草火灾防控目标任务,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2.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预防、监测预警和扑救等环节。
(1)预防措施包括: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村社、进乡村、进林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提高公众防火意识,普及防火知识。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县森防指 县林草局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并紧盯重要时段、重要地段、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开展深入细致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优化“清单式整改、闭环式解决、销号式管理”,做到防范于未燃。在全县重要入山路口设立25个防火检查站,在加大入山火源管控的同时,利用小喇叭播放防灭火法律法规和当面讲解林区禁止用火行为等方式,时时提醒进山人员树立防火安全意识。
(2)监测预警措施包括:专业扑火队员每天带装巡护2次以上,按照划片负责、网格化管理方式,加强林区巡护、火情观测和入山火源管控。进入高火险期后,增加巡护巡查密度和频次、延长巡护巡查时间,并高度重视早上(5点-8点)、晚上(19点-22点)两个时间段的农事用火巡查整治,严防农事用火引发火情火灾。县、镇(街道)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及时调度掌握火情动态,认真落实火情信息逐级归口上报制度。县森防指办、县气象局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及时推送气象及火险等级信息,各镇(街道)、相关部门根据气象及火险等级信息,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做好林草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在护林员巡察和瞭望台观测人员观测火情的同时,县森防指指挥中心(值班室)利用19只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林区火源情况,确保了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
(3)扑救体系建设包括:组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根据县森防指所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地方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集训工作的通知》。整个防期,县、镇(街道)共开展林火常识及应急处置培训10期,参培人数370余人次,加强扑火队伍人员素质。在本县区域内,实行县、镇(街道)、村委会、村民小组“四级”联动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火灾时,根据扑救需要,在县森防指挥部或县政府的统一调度下,联动处置火情火灾,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3.项目实施情况
(1)在修订完善《富民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同时,为提高林草火灾应急处置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的科学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县森林防指制作了《富民县森林火灾应急流程图》,县林草局结合本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职责,确保一旦发生林草火灾,忙而不乱,科学、高效、有序处置。
(2)强化安全培训,压实指挥员、扑火队员的安全责任,严肃火场扑救纪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及“两个至上”理念,严格落实扑火指挥“十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铁的纪律,严守扑火安全底线。县森防指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地方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集训工作的通知》,并依通知组织实施。
(3)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调度掌握火情动态,认真落实火情信息逐级归口上报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准确全面,处置及时高效,避免了小火酿成大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4)县专业扑火队110人严格全天候待命备勤,镇(街道)、村半专业扑火队伍、义务扑火队伍靠前驻防,随时准备处置突发林草火情火灾,确保了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4.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林业防灾减灾项目资金到位合计723,100.00元,其中:昆财农〔2024〕6号省级森林防火经费130,000.00元,昆财农〔2024〕20号市级森林防火经费104,200.00元,富财预笺〔2024〕14号森林防火物资购置38,900.00元,富财预〔2024〕1号森林防火工作经费450,000.00元。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林业防灾减灾项目资金支出合计600,831.68万元,分别为:昆财农〔2024〕6号省级森林防火经费支出7,731.68元,昆财农〔2024〕20号市级森林防火经费支出104,200.00元,富财预笺〔2024〕14号森林防火物资购置经费支出38,900.00元,富财预〔2024〕1号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支出450,000.00元。整个防期,无人员伤亡事故,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下达我县的指标范围内,圆满完成了2024年度林草火灾防控目标任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控制森林火灾发生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加强对公众防火意识宣传,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控制防火率达100%。
2.阶段性目标
根据我局的年初项目计划,制定2024年度林业防灾减灾项目实施计划,合理分配省市县三级项目资金。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项目各成员单位的积极努力下,截至2024年防火期结束,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森林火灾控制面达10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
由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县领导及上级指导组成员一起成立前线指挥部,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安排部署扑救工作,并监督执行;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批示和有关要求。县林草局分管副局长负责火场侦察和火线明火扑打的指挥调度,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负责做好参与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各有关单位、部门的协调及调动,并指定专人到前指领授任务,县应急局分管副局长负责按程序协调衔接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参与灭火。
县林草局(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火场信息进行调度、收集,起草火情报告。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负责维持火场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负责灾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安置工作,保障扑火车辆的快速安全通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配合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村庄、民房及重要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工作。县科工信局、县电信局、中国移动富民分公司、中国联通富民分公司负责火场应急通信保障,确保火场政令及断裂信息传递顺畅。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调度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所需应急资金,并监督使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及时组织运送扑火物资到指定位置,保障人员扑火需要。县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火场及周边地区的适时天气预报,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县供电局负责为火场前线指挥部提供应急电源保障,对火场周围及可能涉及的电力设施采取紧急避险停电,以保障人员人身安全及保护电力设施。镇(街道)、村委会、村组负责落实路口引导员、火场向导。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火场宣传、接待记者及新闻报道工作,正面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发布火情信息,监督网络舆情。
2.项目管理流程
预防阶段:积极开展森林防灭火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村社、进乡村、进林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宣传普及防火知识。设立防火卡点检查站,加大入山火源管控。
监测预警阶段:专业扑火队员每天带装巡护,严管火源进山,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划片负责、网格化管理方式,加强林区巡护、火情观测和入山火源管控。县、镇(街道)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调度掌握火情动态,认真落实火情信息逐级归口上报制度。在护林员巡察和瞭望台观测人员观测火情的同时,县森防指指挥中心(值班室)利用19只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林区火源情况,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
应急处置阶段:在接到火情信息报告后,将火情信息逐级上报(护林员→村→镇→县),同步通知应急扑火队伍。成立现场指挥部,按照《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富民县森林火灾应急流程图》统一调度人力、物资,确保火灾及时高效扑灭。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落实县、镇(街道)、村、护林员“四级”责任,严格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始终紧扣林草火灾防控责任,严格落实政府部门、林草部门、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三线”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基础上,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书)》,纵向延伸至林业员、护林员、村民小组和林区经营(施工)单位,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切实把防灭火责任压实到基层一线,确保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4.项目制度建设情况
坚定不移地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县、镇(街道)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火情信息逐级归口上报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2.绩效评价对象
绩效评价对象为2024年度林业防灾减灾项目支出。
3.绩效评价范围
绩效评价范围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规范原则,在工作开展中严格遵循既定程序,科学可行;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三是坚持分级分类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坚持绩效相关原则,绩效相关则要求支出与其产出之间有紧密相关的关系。
2.绩效评价依据
绩效评价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要求;部门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等相关规定和规划;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批复、资金安排和分配等相关材料,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3.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特征及具体情况,将该项目绩效指标划分为三项一级指标,下设8项二级指标和9项三级指标,并依次设定各项目指标分值分配、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本次绩效实行百分制,即各项指标分值之和为100分,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绩效评价。
4.绩效评价标准
一是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二是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以及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5.绩效评价抽样
采取分层抽样方式,分别从县林草局、专业扑火队、护林员和林区周边群众中选取部分样本,调查他们对项目实施成效的满意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1.了解评价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了解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明确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制定评价方案,确定绩效评价原则和评价依据,设计评价指标体系,选择评价方法,明确评价组织形式,确定评价标准。并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数据收集与核实:获取预算执行数据、财务凭证、项目成果报告、管理制度文件等。针对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测评,收集社会效益反馈。
3. 绩效分析与评价:对照评价指标,量化或定性分析目标完成情况, 分析资金使用、管理流程、产出效果等方面有无不足,并根据预设标准进行评分。
4.报告编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评价结论、存在问题、改进建议等。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提交报告。
5.结果应用与整改:按规定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截止2024年5月31日防火期结束,林业防灾减灾项目取得了无重特大林草火灾和人员零伤亡事故的好成绩,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下达我县的指标范围内。富民县境内发生火情1起,违规野外用火5起、无受害森林面积、火情当日扑灭率100%、火案查处率100%。资金到位及时,分配合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林草局2024年度林业防灾减灾项目支出评价得分为100分,较好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森林防火经费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防火林地面积达全覆盖;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市下达我县的指标范围内;加强对公众防灭火意识的宣传;森林防火到位,无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增强公众防灭火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森林资源安全;周边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林业防灾减灾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县林草局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该项目有总体绩效目标与阶段性绩效目标,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在正常指标范围内,项目资金投入与预算金额相匹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整个项目期内,资金实际到位72.31万元,实际支出60.08万元。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时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在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内,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县林草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实施时符合项目相关管理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整个防火期,全县各级共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书)》4376余份。县森防指指挥长与镇(街道)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7份,与村委会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73份。印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432万份(其中: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1000张、昆明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通告2200张、户主通知书50500张、防灭火知识宣传手册35000本,防火宣传手提袋25000只、防火宣传挂图8000张、五彩旗1250套、入山告知书50000张、学生作文本10500本、书写刷新标语1602条、悬挂布标横幅183条、撰写简报19期、集镇街天宣传18场次、出动宣传车宣传2687台次、广电宣传524场次、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推送林草火灾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富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有关事项通告》《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森林草原防火温馨提示》和林草火灾防范常识740余条。排查整治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147处,与排查出的林区经营(施工)单位73家签订了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痴、呆、聋、哑、精神病“五种人”431人的监护监管责任。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分析: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村社、进乡村、进林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整个防火期全县宣传普及率达98%以上。生态效益分析:全县林地防火任务管护面积共104.2271万亩,无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可持续影响分析:保障了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安全,为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如种植菌类)等产业提供良好条件,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富民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个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始终,创新工作方法,坚持群防群治,线上线下教育并重,确保林草火灾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全到位、全覆盖、全落实,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村社、进乡村、进林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不断提高群防群治的防火社会基础,营造全民参与防火的浓厚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安全。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规章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用现象。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项目的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各项专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方案执行,部门预决算、项目支出等按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公开。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有待提高,预算编制工作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
(二)原因分析
财务人员对最新财务政策和法规掌握不够深入,缺乏创新意识,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沟通不畅,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预算编制后未根据项目变化、政策调整等及时修改,逐渐脱离实际。缺乏财务与非财务人员的协同培训。
七、有关建议
加强对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实施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三是面对财务人员与非财务人员开展预算编制协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与非财务人员对预算编制的认识。
附件: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林业防灾减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7日
富财预笺〔2024〕14号森林防火物资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