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云南迅美家居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云南迅美家居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迅美家居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加工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富民产业园区散旦片区林产工业精品园
建设单位:云南迅美家居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环评单位:云南寄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迅美家居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加工销售项目位于云南富民产业园区散旦片区林产工业精品园。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2°39′19.401″,北纬25°17′27.886″。项目总占地面积74.74亩,建设内容分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一期工程包括1#厂房、2#厂房、3#仓库、4#周转房、6#办公用房,主要生产家具类,包括油漆类家具、免漆类家具和软包类;二期工程包括5#厂房、7#厂房、8#周转房。项目总投资19800万元,环保投资202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项目新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项目自建污水管网排入云南新泽兴人造板有限公司已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绿化标准后回用于云南新泽兴人造板有限公司区域及本项目区域绿化。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洒水降尘、遮盖防风等措施。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规范性建筑垃圾处置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产过程中无外排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项目新建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项目新建化粪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项目自建污水管网排入云南新泽兴人造板有限公司已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云南新泽兴人造板有限公司区域及本项目区域绿化,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污染物
下料工序废气、磨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两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涂饰工序废气设置有三间单独的负压封闭喷漆房,在各喷漆房各设置1套“水帘柜+过滤棉”,废气经处理后再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脱附浓缩+催化氧化”装置处理,由1根高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120mg/m3、甲苯≤40mg/m3、二甲苯≤70mg/m3、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120mg/m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即: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2)无组织排放污染物
颗粒物、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非甲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甲苯≤2.4mg/m3、二甲苯≤1.2mg/m3;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关家营村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边角料、布袋收尘灰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包装厂区内循环使用、外售废旧资源回收站或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规范设置一间30m 2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存储,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三、总量
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836t/a,无组织排放量约为1.314t/a;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量约0.953t/a;无组织排放量约0.241t/a;甲苯有组织排放量约0.081t/a;无组织排放量约0.017t/a;二甲苯有组织排放量约0.405t/a;无组织排放量约0.085t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迅美家居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0871-68811519(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云南迅美家居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