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财政资金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在评价中我们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等基本评价方法对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真实、客观、公正、独立的评价,采取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部门机构设置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原有的 6 个内设机构规范设置为 2 个。将办公室、法规科、住房保障科合并设置为综合服务科;将城市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和建筑科技监管科合并设置为审批管理科。调整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内设机构 2 个,分别是:综合服务科下设综合文秘岗、综治维稳岗、党建工作岗、财务计划岗;审批管理科下设城市建设管理岗、村镇建设管理岗、燃气消防管理岗。
下属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富民县建筑市场管理处、富民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富民县房地产管理所。
2.部门编制
截至2024年12月末编制总人数48人,其中:局机关8人、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15人、富民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7人、富民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10人,富民县房地产管理所8人。
至12月末实有总人数45人:其中,局机关8人;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14人;富民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7人;富民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9人;房地产管理所7人。
(二)部门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昆明市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
2.负责编报和安排城市维护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的管理工作,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房屋工程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建筑经济指数,按时收集上报的地方主材价格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
6.负责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外埠(县外)进富企业的市场准入登记及管理工作;对城市建设进行监察。
7.负责拟订全县城市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燃气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立项;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公园绿地、公共绿地的建设工作职责;负责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9.负责建筑物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震后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屋网签备案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房屋安全鉴定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城直管公租房日常管理、修缮、改造建设及租赁经营等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所有权因产权、交易管理导致不动产登记产生争议、纠纷进行处理。
11.负责城区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核查和政策落实工作。
12.负责全县建筑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建筑行业的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工作。
13.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昆明市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购买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4.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职工教育、技工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5.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对城中村、县城规划区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技改、旧住宅区、县城棚户区等特定城市建成区进行改造)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做好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等。
16.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7.负责城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路面及井盖运行管理(路面平整方面,且不含其它附属设施),指导、监督、检查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拟定富民县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路面及井盖运行管理(路面平整方面,且不含其它附属设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范;拟定富民县城市道路、桥梁路面及井盖管养维护计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城区道路、桥梁(隧道)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城区挖掘和工程施工占用城市道路、桥梁的监管,指导监督全县挖掘和工程施工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线施工涉及挖掘和施工占用城市道路的报批工作;负责对城区桥梁(含高架路、立交桥、人行天桥和一般桥梁)的安全检测工作;
按照道路、桥梁等相关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主抓产业,助力经济发展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责任清单管理,推进建筑业产值、房地产业投资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入库企业47家,资质以上建筑企业92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8.98亿元;
2.持续发力,有序推进城市建设
坚持高位推动,落实责任集中抓项目,对重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制定目标、明确任务,实行每个重点项目一名牵头领导抓责任落实,一个责任部门具体跟踪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富民县普渡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成赤鹫集镇污水管网5653米和100立方米终端化粪池2座,建成永定街道(西邑村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5000米,建成大营街道旧县村3027米污水管网和20立方米、30立方米终端氧化池2座,清淤大营小河、沙河3080米河道;推进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成环城西路、黎阳路给水管网1.326千米,完成环城西路、环城南路、螳螂川沿河雨污混流节点改造3处,完成富兴路污水管网570米改造,推进庭院管565米、立管600米、38个小区、5139户庭院工程施工,完成室内燃气入户改造“四件套”安装411户;
3.聚焦民生,住房保障稳步推进
有序推进“保交楼”“保交房”保民生工程建设,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推进“保交楼”“保交房”保民生工程建设;
4.强化监管,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深入贯彻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召开物业管理专题会6次,开展物业专项检查8次,成功创建黎阳时代广场和丽水湾,生活垃圾分类“2+2”市级党建引领示范小区;
5.强化学习,干部队伍建设再提升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赋能,制定印发了《局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方案》,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
(四)部门管理制度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修订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了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民主评议和年终考核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等,让制度管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1004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83.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60万元,财政预算结余结转5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5102万元)。
2024年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1004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5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0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06万元),项目支出9304.5万元。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决算收入7209.34万元,2023财政拨款决算收入5025.13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184.21万元,增长率43.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新增专项债券经费归还富民兴益物管公司浦发村镇银行3000万贷款1850万元。
2024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7229.71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5207.7万元,与去年相比支出增加2022.01万元,增长率38.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新增专项债券经费归还富民兴益物管公司浦发村镇银行3000万贷款1850万元。
3.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1004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83.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60万元,财政预算结余结转5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5102万元)。
2024年决算收入1192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决算收入3728.93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3480.38万元。
决算支出与预算数相比增加1882.1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新增专项债券经费归还富民兴益物管公司浦发村镇银行3000万贷款的本金185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昆财建〔2023〕65号普渡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1204万元,富财预〔2024〕1号富民县南二环、西二环水校至文昌路闭合段及景秀路延长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资金1144万元,昆财教〔2023〕13号富民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620万元,昆财建〔2023〕71号富民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806万元,昆财债〔2024〕36号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新增专项债券经费归还富民兴益物管3000万贷款的本金185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复印纸等支出2.02万元,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采购。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24年固定资产年末净值8.2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8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6.41万元;无形资产年末净值0.02万元为县财政无偿调拨的用友财务软件。固定资产管理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专人保管,落实到人,实行定期盘点,并对闲置资产进行及时处置,做到账实相符。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山水园林卫星城、打造昆明最美后花园”和建设“山水园林卫星城、休闲康养目的地”奋斗目标,以“昆明主城功能拓展区、绿色发展示范区、近郊休闲康养基地、现代滨河田园宜居新城”和“美丽县城、宜居富民”建设为抓手,致力于优化城乡布局、改善城乡面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县城品味。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习入脑入心;加强对党员干部基本理论、党性修养等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坚定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是加强项目谋划及建设。
(1)普渡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投资1200万元,提高了普渡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平,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
(2)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24年到位资金18万元,支出18万元,支付率100%。按年初目标,完成了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改造的房屋均达到安全稳固状态,中央政策落到了实处,农户享受到了政策和党的关怀,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和谐度进一步增强。
(3)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4年投资690万元,改善了老职工、老住户生活条件,提升了老旧小区及周边的生活环境,群众的幸福指数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三是加强住房保障体系管理。开展好公租房分级定租工作,减免城镇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房租,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方便群众在网上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按时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例会,坚持建筑工地日常安全巡查力度,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责任机制,全面排查在建工程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压实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督责任,不断分析查找燃气安全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完成隐患整改闭环销号,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五是持续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认真做好建筑企业管理服务,通过“跑”企业,“访”企业,“走”企业等方式,逐一对企业的开展帮扶指导,帮助建筑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增强强企业做大做强信心。
三、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一是数量指标,累计完成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9户,实际产出安全达标住房9套,资金兑付9户,产出指标完成率100%。
二是补助资金发放目标完成率,到位资金18万元,支出18万元,支付率100%,发放补助对象9户,按要求验收合格,均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拨付至农户,目标完成率100%。
(二)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组对2024年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紧扣财政整体支出的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年初预算分析、成本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情况、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及主要做法进行了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下一步工作中。
四、主要经验做法
通过自我绩效评价,增强了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完善了内控制度。2024年我单位规范经费预算执行,严格管理“三公”经费,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做到公开全面、及时、有效。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社会、对单位都起到了激励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鼓舞了职工士气,增强了单位活力,达到了提高劳动效率、增强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为我县建设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紧张,个别在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无法快速推进。
二是存在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大、周期长。
三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和工学矛盾较为突出。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好各项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建议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增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