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央转移支付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央转移支付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富民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共获得中央补助资金966万元,分两次下达,《昆明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建[2024]13号)2024年3月12日下达老旧小区833万元;《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财建[2024]64号)2024年7月2日下达老旧小区133万。
绩效目标为改造22个老旧小区,涉及改造户数2382户,改造建筑82栋,改造任务面积20.09万平方米。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结合《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的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做到资金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按合同约定实行报账制拨付。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支出工程款705万元,其中支付施工设计费680万元,支付造价费10万元,支付监理费费15万元,剩余尾款待项目完成审计之后按审计金额进行支付。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收到中央补助资金966万元,分两次下达,《昆明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建[2024]13号)2024年3月12日下达老旧小区833万元;《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财建[2024]64号)2024年7月2日下达老旧小区133万。以上资金均按照富民县财政及住建部门绩效评价要求,及时编制绩效目标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同时我局制定《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效率。
同时我局结合《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的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做到资金专款专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完成22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竣工验收,实现小区面貌整体提升,及时兑付工程款项。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富民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已完成立项、联审联批、民意调查、招投标工作等工作,已于2024年2月2日全面进场施工,现已完成22个小区的改造工作,已完成初步验收。
2.质量指标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本项目于2024年2月2日全面进场施工,开工率达100%。
4.社会效益指标
老旧小区改造对小区雨污管沟清理改造,进行雨污分流,同时对小区内老旧设施进展修缮,绿化提升改造,屋面防水改造,增设照明设施、安装监控道闸门禁等工程,使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有限的资金保障下,改造工作主要围绕与业主息息相关的水、电、气、排污、防水等方面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改造,由于老旧小区建成时间长,周边市政设施短板弱项多,暂时无法全部解决。二是部分老旧小区失管失养严重,且原业主单位不愿意继续管理,小区业主不愿引进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县住建局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一是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围绕老旧小区周边配套设施谋划包装一批项目。二是按照富民县政府出台的《富民县老旧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方案》,配合属地镇街、社区,强化老旧小区管理,扭转老旧小区失管失养现状。提升城市品质内涵,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的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综合以上情况,绩效自评结果为优。自评结果按时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详见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央转移支付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2: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央转移支付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