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购买富民县大营小学综合楼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服务的计划
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民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B0603要求,为确保富民县大营小学附属幼儿班改建项目顺利实施,拟通过比选方式购买富民县大营小学综合楼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购买富民县大营小学综合楼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服务。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三、主要内容
对富民县大营小学附属幼儿班改建项目现富民县大营小学综合楼安全鉴定服务(面积约2100平方米)。
四、预算资金
项目经费不超过0.65万元,资金来源为年初部门预算补充2018-2022年经费县级财政资金。
五、承接标准
具有检测资质的服务单位。
六、目标要求
服务单位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支付服务费用。
本计划于2025年4月30日起公开5个工作日,公开后我局将按此计划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871-68811193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