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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505-990341 主题分类: 绩效评价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5-14 19:18
名 称: 富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证书购买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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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证书购买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5-14 19:18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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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确权〔2019685)、《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自然资规通〔2020108)的安排部署,结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制定工作任务完成计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保护农民财产权利,加快推进全县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2027年底前完成登记发证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五年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计划方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避免增加农民负担,减少重复调查、登记和资金浪费的现实需要,是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建设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体系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不动产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不动产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五年计划“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任务37191宗,计划购买不动产权证书40000本,合计项目费用110000元(2.75/本),实现“应登尽登”。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为确保富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五年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富民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统筹兼顾,规范调查,依法登记,便民利民,维护稳定,进一步优化职能,建立和完善配套服务平台和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权属调查和纠纷处理工作中,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富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五年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房产测量规范》《云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等要求,“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以登记发证为主线,完成农村范围内宅基地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同步开展调查房屋产权状况、房屋现状,实现农村房、地调查的同步开展和调查成果的统一管理;建立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数据库,并通过农村日常权籍调查、不动产统一登记等工作,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满足自然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2027年底前完成农村宅基地和地上房屋调查,实现“应登尽登”,实现数据汇交,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日常业务,实现全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城乡全覆盖。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截至20241231日,共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620宗,颁发不动产权证书620本。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在权属调查和纠纷处理工作中,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1.组织实施阶段(20241月至202612月),分批逐年开展辖区范围内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测绘调查,确2027年底前登记颁证率达90%2.成果验收阶段(20271月至12月),完成县级调查和登记成果资料汇总整理、检查和数据上报,并将登记发证数据提交市级验收。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截至20241231日,共完“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620宗,颁发不动产权证书620本。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形成富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调查和登记数据库,为今后富民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审批提供数据支撑及保障。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以地籍调查为基础,以宗地为依托,严格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调查规程和标准,充分利用已有土地调查成果和资料,通过外业调查、复核审查、内业建库,完成宅基地及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权属调查和测量工作,并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农村房屋调查充分利用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等成果,通过外业调查、内业建库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测量和基本情况调查等工作。调查时,重点调查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并测绘房屋空间位置,实地丈量房屋边长,计算房屋面积。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户多宅”权利主体模糊、宅基地面积超占、权属资料缺失、超规划建设等问题普遍存在。

七、有关建议

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要强化房地一体调查成果运用,办理不动产权证、规划许可证时避免重复测量和调查。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研究对策,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一户多宅”权利主体模糊、宅基地面积超占、权属资料缺失、超规划建设等实际问题,要依法按政策分类处理,按规定无法补办用地批准和规划审批手续的,先进行调查测量暂不登记发证,待条件成熟符合登记条件,再予以确权登记。

对已登记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核对、核查原登记资料和登记程序,原登记资料不全、登记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需按照确权登记要求补充完整资料再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4.富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证书购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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