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富民县散旦镇鼎城希望小学、刘家村、翟家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资金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富民县散旦镇鼎城希望小学、刘家村、翟家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19年度核查项目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储备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19〕666号)及《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昆自然资规地勘〔2019〕14号)文件要求,对富民县散旦镇刘家村、翟家村、甸头村4个滑坡及1个不稳定斜坡开展立项并进行工程治理。
2.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于2021年8月3日开工,2021年12月30日完工,并于2022年12月14日完成初验,2024年2月1日完成终验工作。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2年度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数量为125万元,已全额拨付至富民县自然资源局,用以富民县散旦镇鼎城希望小学、刘家村、翟家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工程建设。 其中:拨付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服务费70600元、项目验收服务费81500元、项目工程款20万元,项目监理费25450元,共计377550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建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全面负责,明确资金使用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抽调骨干人员专项负责项目,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按质按量完成。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4月14日,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公开招投标工作,由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中标《富民县散旦镇鼎城希望小学、刘家村、翟家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工程勘查、可研报告及施工图设计》,2020年4月28日与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签订合同。施工图设计于2021年2月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富民县散旦镇鼎城希望小学、刘家村、翟家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云自然资地勘〔2021〕73号)。2021年5月7日在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施工方、监理方的公开招投标工作。
建设方: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勘察设计方: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施工方:湖北省中大地质基础工程勘查有限公司
监理方: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量检测方:云南赛安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效果监测方: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完成富民县散旦镇鼎城希望小学、刘家村、翟家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完成项目施工,开展质量检测与成效检测工作。
(2)效果目标。
经济效益分析:通过对富民县散旦镇鼎城希望小学、刘家村、翟家村滑坡、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实施工程治理,可以避免地质灾害进一步发展扩大,项目区各地质灾害威胁鼎城希望小学师生123人、刘家村5户23人,翟家村135户450人,甸头村2户11人,威胁共计607人,固定资产约5000万元。
生态效益分析: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可以减免地质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宝贵的土地资源,保护森林植被、水质和自然景观,改善人居环境等。
服务对象满意度:基本满意。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分为现场评价与内业材料考核,通过现场调研检查与内业查阅相关资料,结合项目执行实际情况,按照评价指标对项目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项目已按既定目标完成治理工程施工与质量检测工作。
(二)主要绩效
通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减轻地质灾害威胁,开展群测群防工作,降低受威胁群众受灾风险。
四、成本效益分析
项目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通过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工作的开展,减轻地质灾害威胁,落实推进地质灾害“三查”,降低群众受灾风险。强化监督,细化项目实施,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切实提高资金执行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科学编制预算,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预算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持续抓好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合理压缩经费支出,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
(四)坚持科学长效管理,不断提高不动产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指导各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16.2022年富民县散旦镇鼎城希望小学、刘家村、翟家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