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富民县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富民县2025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富民县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列为地方性法规审议类项目。按照立法工作方案,富民县水务局牵头组织起草了《富民县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文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一并征求《富民县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平竞争性审查意见。如认为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一并提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5年5月19日至6月19日。
二、意见反馈的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富民县环城南路玉龙村6号富民县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邮编:650400)。来信请注明“《富民县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710455165@qq.com。
附件:《富民县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富民县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立雄 68817576)
《富民县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