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街道办事处关于富民县梨花村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综合治理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等全过程服务的购买计划
为加快推进富民县梨花村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综合治理整治项目,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富民县大营街道片区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综合治理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等全过程服务,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民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现将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
富民县梨花村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综合治理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等全过程服务。
二、购买主体
大营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内容
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富民县梨花村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综合治理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等全过程服务。
五、预算资金
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资金来源为:县级部门下达项目前期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报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二)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质量要求
所做技术文件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要求。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及公示地址
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0871-68830066
联系地址: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大营街40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