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举报方式的通告
为畅通信息举报渠道、广泛收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线索,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推进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现将富民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职业骗保人、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履行行业主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二、举报范围
对定点医疗机构要重点查处虚假诊疗、虚构住院、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医生为自己开处方等行为;对定点零售药店要重点查处以购药名义空刷医保卡、倒卖“回流药”、将保健品等串换成医保药品、伪造处方销售药品耗材;对职业骗保人要重点查处协助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资格、非法收集参保人员医保信息虚假报销、协助医院组织参保人员虚假住院、组织转卖倒卖药品等行为;对行业主管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医保基金,内外勾结欺诈骗保,串通一气对抗调查,失职失责,有案不查、包庇纵容,利用医药机构审批和业务管理、“两定”机构资格准入及资金拨付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富民县医疗保障局综合科 0871-68862696
富民县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0871-68814628
(二)电子邮箱
富民县医疗保障局综合科540699371@qq.com
富民县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122310532qq.com
(三)邮寄地址
富民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府大院3幢2楼)转富民县医疗保障局综合科(邮编:650400)
四、受理时间
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底,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00-17:00。
五、待遇兑现
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按照《云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在举报线索受理、查处、奖励等各工作环节中,我们将强化保密意识,保护举报人信息和合法权益,不得因工作疏忽或其他原因泄露举报人信息,损害举报人权益。
富民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