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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506-997943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6-05 16:34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高钛渣品质提升实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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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高钛渣品质提升实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5 16:3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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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高钛渣品质提升实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钛渣品质提升实验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产业园区永定片区麦竜组团富民万达实业有限公司钛渣冶炼厂内

  建设单位:云南省富民万达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六方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高钛渣品质提升实验项目位于富民产业园区永定片区麦竜组团富民万达实业有限公司钛渣冶炼厂内。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2°30′18.659″,北纬25°16′16.573″。项目占地面积13200m2,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球磨洗选试验区、熔炼试验区、晾干场,配套建设废水、废气、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实验室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临时容器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即:昼间≤70dB,本项目夜间不施工。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球磨洗选废水经沉淀池(1.5m3)沉淀后回用到球磨洗选阶段;电炉冷却水经循环池冷却后循环使用;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0.2m3)预处理、化验室清洗废水经中和沉淀池(0.1m3)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污染物

  熔炼、出渣废气经中频炉上方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5标准限值,即:颗粒物≤70mg/m3、二氧化硫≤4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即:氮氧化物≤240mg/m3。化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即:氯化氢≤100mg/m3、硫酸雾≤45mg/m3、氮氧化物≤240mg/m3。

  (2)无组织排放污染物

  项目无组织生产废气主要为:投料配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熔炼出渣过程未被有效收集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验室未被有效收集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6标准限值,即: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0.5mg/m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即:氯化氢≤0.2mg/m3、硫酸雾≤1.2mg/m3、氮氧化物≤0.12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各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沉淀池沉渣、洗选尾矿、铁渣、除尘器粉尘、化验后的产品-高品位高钛渣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4m2),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按照要求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三、总量

  新增有组织废气:颗粒物0.01 t/a、二氧化硫0.108 t/a、氯化氢0.0049 t/a、硫酸雾0.0067 t/a、氮氧化物0.0207 t/a;

  新增无组织废气:颗粒物0.261 t/a、二氧化硫0.027 t/a、氯化氢0.00054 t/a、硫酸雾0.00075 t/a、氮氧化物0.00452 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高钛渣品质提升实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0871-68811519(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高钛渣品质提升实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高钛渣品质提升实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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