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公示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国家落实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重要的惠民惠农政策之一,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以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耕地地力保护为根本要求,确保粮食安全为重点,持续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综合实施科学轮作、秸秆还田、农机化作业、科学施用化肥、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耕地保护举措,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夯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现将我县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规模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下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4〕175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1225万元,上年度结转资金1373.94元,补贴资金规模共计1225.137394万元。
二、补贴对象
原则上以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鼓励在征得拥有耕地承包权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对流转土地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但同一块地不得重复补助。对耕地承包权人已经去世的及现有耕地无具体权利人的,原则上按照“谁耕种、补给谁”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国家公职人员一律不得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依据
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可采用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十三条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和“第六十六条种植不符合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作物的……可以不予发放粮食生产相关补贴”规定。需结合实际情况核减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7种情形(详见云财规〔2022〕14号)。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规模包括当年省市下达、上年结转,按照全县粮食作物审定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面积,统一计算并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全县按统一标准发放,结余资金与次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严禁擅自统筹使用耕地地保护补贴,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账户。
五、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包括补贴面积确定和补贴资金发放两个方面,由各村委会完成补贴面积申报、初核和公示,各镇(街道)对村委会报送的耕地补贴对象信息进行核实公示,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符合补助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审核,确认无异议后拟定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经县财政局复核,严格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的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完成补贴资金核算发放工作。
六、资金发放
经全县7个镇(街道)核实、公示和审定,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核和复核,共涉及全县7个镇(街道)72个村委会30288户农户。根据今年的补贴资金规模1225.137394万元,全县审定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面积146947.54亩,经测算,全县统一补贴标准为83.36元/亩,补贴资金于6月30日前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足额兑付到补贴对象社保卡账户,并向补贴对象免费发送补贴资金发放短信通知,共计发放补贴资金1224.954703万元,结余资金1826.91元(结余资金与次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全县资金兑付率100%。各镇(街道)发放情况详见附件:
富民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镇/街道 | 村委会(个) | 户数(户)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面积(亩) | 补贴资金(元) |
1 | 永定 | 12 | 5345 | 83.36 | 18375.26 | 1531761.21 |
2 | 大营 | 16 | 6868 | 83.36 | 22777.58 | 1898739.25 |
3 | 罗免 | 10 | 3752 | 83.36 | 15829.47 | 1319544.72 |
4 | 赤鹫 | 10 | 2541 | 83.36 | 19947.07 | 1662787.08 |
5 | 东村 | 7 | 3481 | 83.36 | 23142.01 | 1929119.28 |
6 | 款庄 | 11 | 5563 | 83.36 | 31019.695 | 2585801.63 |
7 | 散旦 | 6 | 2738 | 83.36 | 15856.45 | 1321793.86 |
合计 | 72 | 30288 | 146947.54 | 12249547.03 |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