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生态为民行动45号)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反馈问题 | 序号:45 投诉问题:富民县富民一中到假日尚岛小区新建的二环路上有一家售卖砂石料的厂,该厂是露天的,没有任何围挡,灰尘非常扰民。 |
整改目标 | 扬尘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周边环境卫生得到改善。 |
调查核实情况 | 2025年3月18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如下:投诉人反映的售卖砂石料的经营点,位于昆明市富民县翠屏路,该经营点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名为小唐建材经营部,距富民县第一中学北侧约200米,主要进行建筑材料的售卖,该经营点周边为农田,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区已超过50米。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城郊结合部;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投诉人反映的“该厂是露天的,没有任何围挡,灰尘非常扰民”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经营点外围有少量砂石料堆放,周围未设置围挡,未进行覆盖。该问题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 | 1.要求经营点立即对露天堆放砂石料进行覆盖。 2.采用洒水方式进行降尘,消除扬尘污染风险隐患。 |
整改情况 | 针对投诉的问题,富民县对现场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出,要求该经营点,及时做好砂石料防扬尘措施及现场管理工作,立行立改,使用防尘网对露天堆放的砂石料进行覆盖,同时,做好洒水降尘工作。2025年6月5日,市生态环境富民分局对现场再次进行复查,该经营点位已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该问题目前已开展自查自验并通过市级验收。 |
责任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永定街道办事处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http://www.fmxhjbhj@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