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托育机构“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
托育机构“一业一查”联合抽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5年度托育机构“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 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富民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7月7日
2025年度托育机构“一业一查”
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根据《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2025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2025年度昆明市“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的函》要求,避免对托育机构的重复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特制定本“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监管资源,开展联合抽查,全面检查托育机构的运营状况,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托育服务质量,保障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机构负担。
二、联合抽查主体及依据
(一)由本地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抽查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
(二)本次联合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云南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规定(试行)》等组织实施。
三、联合抽查对象
本辖区内已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所有托育机构。
四、联合抽查时间
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
五、联合抽查内容
(一)餐饮服务监督检查、价格行为检查;
(二)托育机构卫生监督检查;
(三)消防安全监督抽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检查对象在本辖区内已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托育机构名录库内随机抽取,具体名单由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县卫健局执法检查人员,由县卫健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随机抽取;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每个部门的执法人员不应少于2人。
(二)提供检查数据
县卫健局负责提供在本辖区内已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托育机构情况。
(三)结果判定
1.经三方共同现场检查核实,未发现托育机构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经三方共同现场检查核实,发现托育机构卫生违法行为的,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发现托育机构餐饮服务监督检查、价格行为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发现托育机构消防安全违法的,由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查处。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联合抽查结束后,县卫健局负责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八、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部门联合“一业一查”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检查优势,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2025年富民县卫健局部门联合“一业一查”抽查工作计划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5年度托育机构“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附件1.富民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富民县“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