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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508-101124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8-08 10:01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建筑结构加固材料的开发及生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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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建筑结构加固材料的开发及生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8 10:0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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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建筑结构加固材料的开发及生产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筑结构加固材料的开发及生产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办事处三村村委会(富民兴泰耐火厂厂区内)

  建设单位:昆明特固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建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筑结构加固材料的开发及生产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办事处三村村委会(富民兴泰耐火厂厂区内)。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2°35′35.584″,北纬25°13′10.159″。项目租用富民兴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已建厂房,项目占地约3375.66m2(5.06亩),建筑面积2607.4m2。设置4条生产线,年产建筑结构加固材料1500吨,其中,环氧树脂胶生产线1条(SCX001)、含粉料环氧树脂胶生产线1条(SCX002)、固化剂生产线1条(SCX003)、含粉料固化剂生产线1条(SCX004),四条生产线不交叉使用,厂区内无化学反应。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33.44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内已建化粪池(9m3)处理,由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粉尘实行封闭施工,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散料封闭堆存及运输等措施,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围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垃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设置油水分离器(0.1m3)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9m3),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进出料口挥发的有机废气经进出口设置的集气罩(共8个)收集后通过排风管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胶粘剂制造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

  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为未有效收集的有机废气、粉状填料上料产生的粉尘,填料上料时产生的粉尘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尘管+脉冲布袋)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附录B.1标准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即: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维护管理、厂房隔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园区垃圾堆存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油污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布袋除尘器收尘灰、不合格产品收集后返回生产。环氧树脂材料、固化剂原料及稀释剂废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统一回收,其它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m2),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三、总量

  废气排放量:645万Nm3/a,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569t/a;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296t/a,颗粒物0.092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建筑结构加固材料的开发及生产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0871-68811519(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建筑结构加固材料的开发及生产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套扫描—建筑结构加固材料的开发及生产环境影响报告表(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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