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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民政局关于公开招募 挂牌改造老年幸福食堂餐饮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2 17:0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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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餐饮单位

为打造“15分钟助老服务圈,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切实满足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富民县拟开展餐饮单位挂牌改造的老年幸福食堂建设,构建安全、健康、实惠、优质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现面向社会招募挂牌改造的餐饮单位

一、招募条件

(一)热心养老公益和慈善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奉献精神;

(二)热爱餐饮服务行业,在富民县合法经营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其他相关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注:富民县民政局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不得报名)在富民县县城城区范围内须有实体经营性场所的餐饮企业;

(三)经营主体应具有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餐饮服务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且近三年内无失信和重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记录;

(五)有比较成熟的管理模式和专业的餐饮服务团队,有相对固定的食材采购渠道,能够根据老年人的饮食特点和需求,制定合理的菜谱,提供营养均衡、口味适宜的饭菜,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承诺提供堂食+送餐服务,优先保障困难老人的助餐需求,为老人提供优惠适老套餐

(六)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能够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必要的支持;

(七)必须办理餐饮场所责任险;

(八)不接受个体餐饮经营者报名或联合体报名

(九)餐饮单位举办场所为自有产权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属租用场地的,场地租赁期限不得低于5年(自2026年起);

(十)若获得资金支持,需在获得资金后运营老年幸福食堂不低于5年;

(十一)接受县民政局、镇(街道)、市场监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相关优惠政策支持

按照《昆明市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方案》给予政策扶持。

(一)餐饮单位挂牌改造的示范型社区食堂,按照不超过16万元/个的标准补助;餐饮单位挂牌改造的综合型社区食堂,按照不超过6万元/个的标准补助。老年助餐服务站点,按照不超过3万元/个的标准补助。

(二)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三)综合考虑助餐服务人次和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财政统筹各级彩票公益金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每年分别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助或综合奖励性补助,其中:示范型3万元、综合型1.5万元、老年助餐站点0.8万元。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书原件;

5.企业简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食堂经营方案、服务承诺等。

(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86—2025811日)。

(三)报名地点:富民县永定街道黎阳路146号富民县民政局101室。

(四)联人系及联系电话:毕红先, 0871-68816267

    四、评审流程

(一)报名截止后,由招募单位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二)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进行运营模式、扶持资金支付模式等洽谈,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挂牌改造的餐饮企业老年幸福食堂。

(三)将评审确定的挂牌改造的餐饮企业老年幸福食堂在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募单位所有。

富民县民政局

202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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