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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富民县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 救助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2 11:06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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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及本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富民县民政局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拟于20258月底开展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采购工作,为切实落实公示公开工作,现将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富民县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2.购买主体:富民县人民政府委托富民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3.单位性质:机关单位

4.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A0403,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会救助服务

5.资金预算:158.42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购买内容:事务性工作: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服务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服务性工作:对服务对象开展的照料护理、健康监测、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法律宣传、资源链接等服务。

2.承接标准: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1.提供事务类救助服包括:(1)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镇(街道组织、村(社区)协助,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人口等新申请家庭提供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档案保管、系统维护等服务。预计服务约450户。(2)动态管理。对辖区在保低保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进行1次全覆盖复核,核查平台推送的疑点信息。村(社区)通过日常走访和每月见面,掌握在保人员家庭经济变动情况并及时向镇(街道报告。预计服务约2630户。(3)走访探视。每月走访探视辖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预计服务约280人。(4)主动发现。通过日常走访摸排,主动发现、报送困难群众信息。

2.入户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救助需求调查、政策宣传

包括:(1)动态管理和资格复核。作为镇(街道、(村)社区入户核查工作的补充和监督,对情况复杂不稳定、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在保家庭开展多次入户调查。(2)需求调查、政策宣传。家庭经济入户核查的同时开展服务需求调查和政策解释宣传。预计服务约2630次。

3.承接富民县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

根据《全国服务类救助试点工作方案》,购买的内容包括:(1)初步建立富民县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发挥枢纽型指挥作用,促进救助服务供需衔接和智慧化管理2)提供困难群众多元化救助服务,含护照料、健康监测、康复训练、就医陪护、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关爱宣讲、法律宣传等服务。(3)广泛链接社会资源。为困难群众链接慈善帮扶、志愿服务等资源或帮扶项目。预计服务约11150小时。

三、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项目联系方式:0871-68815917

富民县民政局

202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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