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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5 15:0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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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保基金安全监管要求,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231日。

二、征集内容

本次线索征集社会保险基金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

(一)参保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存在以下行为。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2、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组织或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4、丧失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其亲属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5、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的。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

1、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

2、违规审核、审批社会保险申报材料,违规办理参保缴费、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待遇资格认证、提前退休,违规工伤认定,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

3、伪造或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的;

4、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的。

(三)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

1、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病历、处方、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培训记录等资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2、协助、配合他人以伪造材料、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参保补缴资格,违规申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三、征集方式

如有上述相关行为线索,请在征集时间内将线索材料发送至线索征集邮箱409277217@qq.com(仅在征集时间内使用)或拨打电话0871-68811141(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注意事项

(一)反映问题线索需对应征集内容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具体问题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或个人、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通话记录、处理回复截图、录音录像、票据等)。

(二)反映内容应与社保基金相关,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线索经查证属实且符合《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予以适当奖励。

(四)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发现的社保基金违规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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