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富民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遴选公告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富民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遴选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18号)《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农计发〔2004〕10号)等文件精神,富民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富民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概况:富民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①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工程;②农田尾水循环利用建设工程;③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①有机肥厂建设工程;②种养循环建设工程;(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撑工程。
3.服务内容:负责富民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以遴选人委托为准。
4.服务期限:从签订代理服务协议之日起至项目全面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5.服务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供代理服务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遴选人的要求,并在遴选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申请人自身情况提供以下①至③项任意一项:①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②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符合相应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承诺函。
3.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申请人须提供在2024年0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申请人须提供在2024年0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5.申请人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完成备案,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提供网站截图)。
6.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7.信誉要求:
7.1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
7.2申请人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出的)(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遴选。
三、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递交材料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递交材料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下午17点30止(共5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五、报名地点
富民县环城西路8号(富民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发展规划科)
六、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接受邮递材料和电话报名。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817383
七、评审办法
在资格合格的基础上,我单位将对递交响应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考评,择优遴选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八、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附件有格式的按格式提供,无格式的申请人自行拟定)
1、报价一览表(报价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按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资格证明材料
5、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6、服务承诺、廉洁承诺
7、场地设施
8、人员配置
9、类似业绩(招标代理业绩)
10、申请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九、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
十、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5年9月5日。
递交地点:富民县环城西路8号(富民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发展规划科)。
附件:1.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2.评分标准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