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富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审计整改情况公告
根据《富民县审计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富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2025年3月12日起富民县审计局对我委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2025年6月11日富民县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指出了3个方面共6个问题,涉及预算编制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内容,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任务。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逐条分析,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定期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问题1:无依据报销伙食费460元。2024年3月支付李XX垫付“2.1因公在外用餐包干伙食补助费460元,用餐事由为在县纪委监委办公区开展巡察相关会议筹备工作”,与《富民县纪委监委因公在外用餐包干补助报销管理办法(暂行)》规定适用情形不符。
整改情况:已追回无依据报销伙食费460元并于2025年7月2日上缴省级财政处理。已整改完毕。
问题2:预算执行不到位。2022年11月从“项目支出-委托业务费”科目中列支综合化社会服务款项226,585.6元,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729号)》规定。
整改情况:督促财务人员加大预算编制理解与运用,学习预算编制的方法和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729号)》规定,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已整改完毕。
问题3:2022年11月1日,县纪委监委与云南富民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富民县纪委监委综合社会化服务合同书,合同约定甲方(县纪委监委)将富民县纪委办公楼及其附属和共用设施全权委托乙方(云南富民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行物业管理,合同有效期为5年,即2022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县纪委监委购买综合社会化服务未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上述做法不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的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富民县纪委监委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严禁自行采购或委托非集中采购机构代理。二是纠正合同履行期限问题。我委已与云南富民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重新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富民县纪委监委综合社会化服务合同书的履行期限进行修订,明确合同履行时间截至2025年10月30日终止。今后,将严格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签订履约合同。已整改完毕。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问题4:固定资产闲置未处置。经抽查盘点县纪委监委固定资产发现,存在已达到报废处置年限电脑、打印机闲置未及时处置,如固定资产台账上5台2014年3月31日取得的“联想Thinkpad”台式机经抽查发现2台已闲置未使用,1台2015年10月12日取得的“佳能IP100”便携式打印机闲置未使用,均未进行固定资产处置,不符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8号)规定。
整改情况:已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委固定资产进行全盘清查,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8号)和《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富政办通〔2023〕69号)的规定,对已达到报废处置年限且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共处置了5台台式电脑、1台便携式打印机、3台碎纸机及1台会计机械等10项固定资产,资产原值总额为3.37万元,净值为0元。今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达到报废处置年限且无法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资产及时进行报废处置。已整改完毕。
(三)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
问题5:存在先出差后在公务之家申请出差审批情况,如:2024年12月记账-191号凭证,报销薛X等三人到昆明市纪委监委参加集中整治工作费用1020元,出差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9月14日,公务之家申请日期为2024年10月17日、10月18日;2024年12月记账-194号凭证,报销王X等三人到昆明银行调证费用177元,出差日期为2024年8月13日,公务之家申请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不符合《富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富办通〔2020〕34号)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修订《富民县纪委监委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办法》,明确“先审批、后出差”为刚性原则,严禁未批先出差、超范围出差。二是强化审批执行与监督。加强内部宣传培训,确保全员知晓“先审批、后出差”的要求及具体操作。已整改完毕。
问题6:县纪委监委2024年5月记账-42号凭证,支付3.25参观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租车费6,000元,附件资料中无租车合同;2024年12月记账-193号凭证,报销邓XX等五人因办案需要到昆明市呈贡区开展审查调查费用247元,附件资料中无菜单。不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修改)》(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
整改情况:关于县纪委监委2024年5月记账-42号凭证,支付3.25参观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租车费6,000元,附件资料中无租车合同的情况,已将当时签订的租车合同附于支付凭证;关于2024年12月记账-193号凭证,报销邓XX等五人因办案需要到昆明市呈贡区开展审查调查费用247元,附件资料中无菜单的情况,已由经办人提供当时的菜单并附于支付凭证。今后,将加大财务报销审核力度,对报销资料不齐全的坚决不予报销。已整改完毕。
二、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本次审计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我委的财务行为和内控管理,提高了行政经费使用效益,增强了干部职工和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了单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了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预算管理、经费收支、内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等方面的制度,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729号)》规定,强化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
(二)持续加强财务管理。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经费收支的审核和监督力度。
(三)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修改)》(财政部令第98号),严禁未批先出差、超范围出差,加强财务报销单据的审核,对不符合的单据坚决不予报销。
(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建立定期盘点管理机制,对已达到报废处置年限且无法满足正常使用需要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二是加强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其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资产管理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中共富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