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对《云南省富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解读
一、制定《云南省富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必要性
(一)巩固烟草专卖制度的需要
烟草是一个限制性发展的行业,其种植、生产、运输、销售等各环节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严格管控,而许可证制度是烟草专卖制度的基石,烟草制品销售正是通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网点布局来实现对卷烟市场的专卖管理。换言之,如果零售许可证发放过多过滥,持证卷烟零售户扎堆,必将产生恶性竞争,从而引发商户降价争客,滋生非法经营;但零售许可证分布过稀或放任无证经营又会导致假冒伪劣卷烟和走私卷烟乘虚而入,侵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因此,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工作,是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需要。
(二)规范市场资源配置的需要
为顺应国家和行业关于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富民县烟草专卖局严格按照《昆明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72号)开展烟草制品零售网点的合理布局工作。
富民县是位于昆明市西北部的一个近郊县,辖区总面积993平方公里,下辖永定、大营街道办事处和罗免、赤就、款庄、东村、散旦5镇,常住人口15万余人,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达108.96亿元,同比增长3.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 49.23亿元,经济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来源:富民县政府2024年工作报告)。2024年实现销售金额2.9亿元,同比减幅0.05%。品牌终端建设数量占比18.58 %,全市排名第6,一、二卷烟销量占比90.45 %,全市排名第9 。富民县卷烟销售收入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8%,人均卷烟消费条数11.26条。全县持证户662 户,人均持证比率4.3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零售户布点不科学。因此,必须从行政许可环节加以控制,规范市场资源配置,推动卷烟市场平稳、良好运行。
(三)适应新形势、新政策的需要
国务院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创造性执行能力,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其中部分新规定和专卖零售许可管理密切相关。《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昆明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明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执行对特殊群体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相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零售户总量合理稳定的调控机制,依法依规制定零售点布局规划。这些新形势、新政策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零售许可管理相关要求,加强与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协调。
二、制定《云南省富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此,本次富民县烟草专卖局组织开展辖区烟草专卖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听证会,从制定程序、听证内容和制定主体三个方面,均符合法律要求。
三、《云南省富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确定的主要标准
(一)《规划》总体情况
《规划》正文共四章总计26条,附件9个。重点修改第二章零售点布局标准和第三章布局规划管理及办理流程公开的内容。一是明确零售点布局标准,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消费购买习惯、烟草制品供给等因素,将辖区划分为三级网格,并划定最小单元网格,合理确定区域零售点规划数,零售点间距不低于80米。规定了特殊区域,中小学及幼儿园因新建、改扩建,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申办的要求;优抚对象、社会弱势群体等办证政策,不予设置零售点的情形,雪茄烟专营零售点实行“一址一证”管理,采取区域总量控制方式进行布局等。二是明确布局规划管理及办理流程公开要求和程序,辖区零售点合理布局实行定期评价、动态管理。每季度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市场形势等变化情况对单元网格及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的规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对最小单元网格余量不足时,新办申请人应按《云南省富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排队轮候制度》提出排队轮候预登记申请,直至该最小单元网格内的零售点实际数量小于合理容量时,新办零售点依据排队轮候申请顺序,按照“先申请先受理、先受理先办理”的原则办理。若同一最小单元网格同一时间申请排队轮候办证人数超出该最小单元网格零售点许可剩余数量时,发证机关采取集中抽签方式确定该单元网格的办理名额,集中抽签按照“提前申请—集中抽签—公示抽签结果”的程序进行。
(二)关于单元网格划分
根据辖区行政区划,将云南省富民县烟草制品零售市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单元网格。富民县划分为一级单元网格,一级单元网格内按街道、乡镇划分为7个二级单元网格;二级单元网格内按社区、村委会划分为73个三级单元网格,合理确定零售点间距,新增烟草制品零售点与既有同类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距离不低于80米。
(三)关于合理容量和规划数
按照供需平衡原则,保持零售点设置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综合富民县零售点设置现状、卷烟零售业务收益、烟草制品供给、卷烟市场需求、区域经济发展等情况,根据地方政府及烟草部门相关官方数据,测算辖区零售点合理容量。
单元网格零售点规划数是指最小单元网格内可设置零售点的数量。总量规划数是指富民县辖区范围内所有单元网格零售点规划数之和。
(四)关于动态调整制度
云南省富民县烟草专卖局每季度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市场形势等变化情况对辖区单元网格零售点合理容量进行动态调整。每季度辖区单元网格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数动态调整后,应当在调整结束后五日内通过富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富民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等渠道公示,公示三日后实施。
(五)关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及出入口(含通道)可安全步行的最短距离周边范围100米以内不予设置零售点。但因中小学及幼儿园新建、改扩建等客观情况发生,零售点间距不符合本规划所规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距离要求的到期不予延续,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证人申请变更经营地址并在原单元网格内新址申请新办的(负责人不变),不受所在单元网格规划数限制,零售点间距标准可放宽至本单元网格间距标准的50%执行。申请变更经营地址到本县其他单元网格的,受所在单元网格规划数限制,零售点间距标准可放宽至本单元网格间距标准的80%执行。
(六)关于雪茄烟专营零售点布局
雪茄烟专营零售点实行“一址一证”管理,采取区域总量控制方式进行布局,富民县雪茄烟专营店零售点规划数应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末烟草制品零售点总数的2%,雪茄烟专营零售点设置不做店间距离限制,也不作为其它烟草制品零售点设置过程中店间距离测量的参照基准。取得雪茄烟专营零售资格的被许可主体,如需变更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范围的,应符合相应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规定。
(七)关于对特殊群体的政策扶持
《规划》中对优抚对象、社会弱势群体等特殊群体首次申请零售许可证的,满足相应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确由本人经营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申请办理零售许可证的,可以放宽办证条件。特殊群体申请办理零售许可证,受所在单元网格规划数限制,零售点间距可放宽至本单元网格间距标准的80%执行。同一特殊群体申请人在云南省内仅适用一次放宽政策。
(八)关于排队轮候预登记申请制度
《规划》中对最小单元网格内的零售点实际数量大于或等于合理容量时不再设新的零售点。单元网格余量不足时,新办申请人应提出排队轮候预登记申请,直至该最小单元网格内的零售点实际数量小于合理容量时,依据排队轮候申请顺序,按照“先申请先受理、先受理先办理”的原则办理。若同一最小单元网格同一时间申请排队轮候办证人数超出该最小单元网格零售点许可剩余数量时,发证机关采取集中抽签方式确定该单元网格的办理名额。
四、《云南省富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适用范围
为确保烟草专卖零售这一行政许可工作应有的确定力,维护原有持证卷烟零售户应有的合法权益,《云南省富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中所确定的各项新标准,只针对今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和有效期延续两类事项,对所有已持证卷烟零售户经营资格存续期间,均不具有溯及力,将严格按照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通过市场调节和加强后续管理的方式进行逐步规范。
相关文件:云南省富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