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水泥厂生活区 富房字第000220号)
发布时间:2025-10-13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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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原水泥厂生活区住宅登记至县科工信局的批复》(富政复〔2025〕121号),同意将原水泥厂生活区住宅登记至县科工信局。原水泥厂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黎阳路53号,证号为:富房字第00022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声明人:富民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富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3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