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布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按照省、市级负面清单管理工作要求,富民县对2025年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作了梳理调整,现就《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出台背景、政策依据、梳理原则、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政策依据
2022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明确,“各地区要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号)要求,“制定全省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文件精神要求,经梳理,修订形成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
二、梳理原则
坚持“进驻是原则,不进驻是例外,例外必从严”,对确实因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不宜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动态调整,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三、修订后主要内容
参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根据实际办理情况,删去省级未指派的22个事项,删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项和子项事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修订后的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共55个主项,18个子项。负面清单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