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民产业园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规划服务购买计划公示
云南富民产业园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规划服务购买计划公示
一、项目名称
云南富民产业园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规划服务项目。
二、所属目录
根据《富民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服务,三级目录为课题研究服务,目录代码为B0201。
三、购买主体
云南富民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预算资金
课题研究服务经费预算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最终以实际产生的课题研究服务费用据实结算。所需经费拟从我委2026年部门预算“园区项目规划编制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服务范围、期限及内容
(一)服务范围:为我委编制云南富民产业园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规划等。
(二)服务期限:本次编制服务合同期限由云南富民产业园区管委会与编制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三)服务内容:
1.承接主体应向购买主体提供云南富民产业园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规划成果文件份数(纸质文本壹套、电子光盘壹份)。
2.承接主体应按国家和双方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规划设计,规划内容、时间及份数按服务期限向购买主体交付规划成果文件(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规划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
3.承接主体交付规划成果文件后,按约定参加有关规划主管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原定规划范围和技术深度要求内的相关技术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补充完善,调整、修改、补充完善的标准为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标准,且满足发包人需求,调整、修改、补充完善的程序为设计人根据审查结论制定调整方案,经购买主体审核同意后实施。购买主体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所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全部承担。
4.规划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思路清晰、定位准确、目标明确、任务具体、项目实在、保障有力。
六、承接要求
(一)承接主体应当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七条规定要求,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丰富的规划编制经验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二)承接主体编制的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购买主体所有,承接主体仅享有署名权;购买主体拥有永久无偿使用权,承接主体不得将设计成果用于其他项目。
七、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拟以询价的方式按照单位内控、财务制度自行组织询价采购来确定承接主体。
八、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
九、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旧县路县综合培训中心(县委党校内)3号楼413室
电话:0871-68810500 联系人:许老师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