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第20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第20项
任务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反馈问题 | 产业园区环境污染隐患较大。产业园区环境管理有待加强。部分产业园区企业集聚度低,入驻的企业大多规模小、技术含量不高,部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境污染风险隐患较大。 |
整改目标 | 持续优化园区产业布局,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
整改措施 | 1.对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和辅助产业进行细分定位,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开展产业园区发展质量评价,不断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鼓励园区工业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2.贯彻落实云南省绿色低碳产业园区三年行动和云南省绿美园区三年行动,积极建设申报一批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和绿美园区。 3.因地制宜建设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立工作机制、落实日常管理职责,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率。 4.加强对园区企业监管和固体废物处置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完成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于2023年7月取得《云南富民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市政府批复。《规划修编》对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和辅助产业进行了细分定位,确立了以钛基新材料及新型建材等新材料为主导、先进装备制造和非烟轻工为辅助的绿色产业园区发展定位目标,加快构建“一主两辅”的园区产业体系,做强做大新材料主导产业,做优做特先进装备制造和非烟轻工两大辅助产业。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推动3家钛白企业采用全矿生产技术,减量固体钛石膏产生量约20%,充分利用钛白生产中的铁离子,生成七水硫酸亚铁用于新能源电池生产。推进2家涉磷企业磷石膏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园区及绿美园区申报创建工作,已编制绿美园区及低碳园区申报材料上报省工信厅。高度重视污水收集处理工作,2024年5月大营片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日处理规模2000立方米/天。大营片区污水处理厂建立管理制度9项,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投资30余万元完成了对哨箐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实现园区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质效。加强对两家磷石膏产生企业、三家钛石膏产业的监督检查及帮扶工作,有效提高五家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做好固废的全流程管理,建立完善固废台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固废运输管理制度,并帮扶企业对环保疏漏立行立改,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固废管理水平,降低了环境污染风险。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云南富民产业园区安全环保局 赵琼昆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6362671@qq.com。 联系电话:0871-68810600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