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9(40—11)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办发〔2025〕1号)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已按要求完成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9: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禁种蔬菜和地栽花卉落实不到位(40—11)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2022年12月,昆明市明确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10685亩耕地禁种蔬菜和地栽花卉,市农业农村局1个月后即下发通知,允许晋宁区保留20%。督查进驻期间,该局报送的材料称已超额完成退出任务,督察组现场抽查后,改称保留了470亩,进一步追查后又改称保留了2194亩。
二、整改目标
做好农膜数据统计工作。
三、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5年,富民县共动员7个镇(街道)、73个行政村开展残膜清理。全年农膜使用量231.35吨(其中:地膜使用量207.91吨;棚膜使用量23.44吨),全年累计处置量199.34吨(其中:地膜处置量183.06吨,棚膜处置量16.28吨),农膜处置率达86.16%。
(一)加强作风建设,针对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农膜使用处置台账,明确统计人员和报送流程;二是健全数据逐级审核机制,明确县、镇(街)、村三级责任;三是县、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健全完善农膜日常工作台账,并指导辖区内农用薄膜使用者、回收者依法建立台账,如实记录农用薄膜使用、回收等情况。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农膜使用处置台账、完善逐级审核把关的数据统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农膜统计要求,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镇街做好云南省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平台填报,实行村统计、镇(街)填报、县审核的三级填报审核机制,杜绝数据虚报、漏报、错报。二是按时每季度在云南省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平台农膜统计模块做好填报及审核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四、取得的成效
(一)实现了农膜管理规范化。改变了以往农膜“用了就扔”、底数不清的局面,初步建立了覆盖全链条的监管体系。
(二)确保了数据真实性。通过严格的逐级审核与交叉验证,有效杜绝了数据虚报、漏报、错报现象,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显著提升。
(三)形成了长效管理基础。建立的台账制度和审核机制已成为我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常态化工作内容,为后续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满意度调查情况
于2025年11月12日,富民县人民政府向辖区内群众共发放满意度调查表10份,收回10份。经调查,满意率为100%。(最少10份)
六、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无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培训。强化业务技术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进一步加大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组织县(市)、街道、村三级业务技术骨干培训;二是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云南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分类法规,倡导树立回收农业固体废弃物公众意识;三是引导相关企业、合作社、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促进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农业联社发展。
(二)建立健全地膜回收体系。根据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体系,构建地膜回收网点,形成废弃地膜收集、分捡、储运网络,提高废旧地膜的处置。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