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意见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意见的通知
县财政局、款庄镇、赤鹫镇: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5〕73 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财农〔2025〕56 号)文件要求,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1个,项目资金100万元;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个,项目资金30万元。
按照《昆明市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编制指南》要求,县民宗局指导赤鹫镇、款庄镇结合 “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省市级备案”的工作流程开展项目谋划、项目筛选和方案编制工作,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预算、运营方式及联农带农富农利益联结机制等,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和赤鹫镇、款庄镇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县民宗局,县民宗局对两个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后上报市民宗委审查。按照市民宗委反馈意见,县民宗局指导赤鹫镇、款庄镇对两个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富民县赤鹫镇2025年普桥村委会白龙水井村优质甘薯产业发展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富民县款庄镇2025年马街社区三级共富快递物流收储及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个项目实施方案。2个项目已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进行入库管理。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分配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00万元(壹佰万元整)和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叁拾万元整)。
附件: 1.富民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2.富民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富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11月14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