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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统计局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5-11-26 15:1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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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县“八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按照中共富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富民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5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通知》(富治县办〔202514号)要求,结合富民县统计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体系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今年2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全县统计法治工作,统筹协调普法执法,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规划,与统计业务、执法监督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普法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富民县统计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细化普法清单,明确普法对象、内容、形式及时间节点,衔接《富民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统筹推进年度普法与“八五”普法收官工作,确保普法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统计人员“关键纽带”、调查对象“关键群体”的普法教育,构建多方协同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聚焦重点内容,深化普法宣传实效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要求,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在县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县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3次。县统计局按照普法要求,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统计法》、保密法等,2025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10余次。

(二)推进行管部门学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决策新部署,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统计法》及统计法律法规列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统计、懂统计、用统计”工作要求,第十四届县委常委会131会议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第85次常务会富民县干部精培优育工程暨2025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领导干部在党校开展3次统计工作相关精神学习及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律规矩意识,推动领导干部应用统计知识扎实抓好经济工作和统计工作,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三)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

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等法律、法规,提升普法成效,营造良好的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持续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时开展四川、山东及云南曲靖市、大理巍山县等统计造假警示教育,强化案例警示作用,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领导干部职工利用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依法统计的能力

三、创新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民法典宣传月”在县区重点路段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普法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日”“保密宣传月”、“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相关文件和内容进行学习,持续提升普法宣传实效。二是结合日常工作面对面宣传。利用统计业务培训、入库纳统指导、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走访等“送法入企入户”,同步开展普法工作,“一对一”、面对面向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有关部门、广大调查对象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三是开展重点工作全面宣传。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契机,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开展以《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等内容为主线宣传动员引导普查对象配合普查、支持普查,如实提供普查数据。

四、规范执法行为,筑牢法治保障防线

(一)严格执法监督一是建立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涉及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和文件的合法性。二是加强对统计行政行为的监督,建立了统计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社会公众对统计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三是认真落实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开展统计“双随机”和联合部门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使用和“扫码入企”进行执法检查,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8家,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四是深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等贯通协同工作机制,今年向县委巡察办提供10家被巡察单位的统计监督评价意见将防惩统计造假纳入依法行政责任范围,筑牢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法治防线。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3名行政人员通过了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填补了国家统计执法队伍持证人员空白,充实提高统计执法队伍力量。二是安排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统计法治专题培训,重点学习行政执法程序、新修改《统计法》应用等内容,提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和普法宣讲能力。开展统计小课堂讲法,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具体工作,研究分析突出问题,以“双周干部职工例会”形式定期组织干部采取“以会带训”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把业务工作和讲法学法结合起来,结合工作实际为干部讲清楚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做好各项统计工作,明确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帮助干部抓准工作重点,指导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的形式单一。统计普法宣传内容和方式单一,传统宣传形式占比偏高,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警示教育和作用不够明显。

二是社会公众对统计普法活动参与热情较低,主动学习和了解统计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不足

三是基层普法覆盖面不够精准。部分小微企业的普法覆盖不够充分,基层统计人员法治素养参差不齐,普法精准度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县统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深入推进统计普法工作,为富民高质量发展积极奉献统计力量。

(一)落实普法责任。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文件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把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确保“关键少数”学习贯彻常态长效,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

(二)创新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受众面广、接受度高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案件警示教育,通报曝光统计违法案件,积极营造不敢、不想、不能造假的良好统计环境。培养宣传队伍,对统计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普法工作者策划和执行宣传活动能力。

(三)强化基层赋能。加大小微企业的普法力度,通过“上门普法”“点对点指导”等形式,实现普法全覆盖。定期组织基层统计人员法治轮训,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富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富民县统计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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