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2025年度 履职报告
2025年,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全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致力于构建“法治民政”格局,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依据中共富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富民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5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通知》(富治县办〔2025〕14号)要求,将我局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县民政局坚持依法行政、普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将普法教育融入民政执法和服务各环节,调整充实了县民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岗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岗位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普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富民县民政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全年普法工作任务,编撰了《民政政策解答、办事指南手册》,完成了县民政局权责清单调整编制工作。根据中央、省、市部署安排,深入开展民政领域8个专项整治工作,制定长效常治的监管制度、机制,确保依法行政;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全面提升民政干部法律意识、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质和水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12·4”全国法治宣传活动日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现场派发宣传单(册)300多张(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累计开展未保主题宣传活动1场,31余人次参与。积极落实宣传民政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殡葬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并面向社会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二、以普促治,提升民政法治“新实效”
(一)依法监管,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持续深入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落实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力规范了社会组织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组织领域的正常秩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程序合法、证据完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了9家社会组织,日常检查监督11家社会组织。年检社会组织75家,签订社会组织年检承诺书75份,主动公示信用承诺书75份,向社会组织宣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30人次。
(二)严格监督检查,持续增强“一老一小”保障力度
大力宣传贯彻《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规政策,加大养老机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加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监护权的相关规定,强化监护干预。对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专项行动检查45家次,排查一般事故隐患86条,已完成整改,重大安全隐患6条,6条已整改销号,开展省市县联合执法检查1次、市县联合执法检查3次,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检查3次,县级联合检查5次,开展事故警示教育3次(9家),安全生产行政约谈1次,约谈6家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养老服务机构行政告知书》5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5份,开展应急疏散演练4次,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排查2家次,县民政局开展抽查检查建筑房屋2次(11栋次)。
(三)加大检查、执法力度,规范公墓建设管理
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树立文明新风,加大对殡葬市场的监管力度,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部门综合监管、公墓年检年审、公墓定期报告、签订承诺书以及对公墓管理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等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抓紧抓实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管,做到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群众满意。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祭扫高峰期为契机,分别印发《2025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民政通〔2025〕7号)、《关于2025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函》(富民政函〔2025〕3号)、《富民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元节期间推行文明祭祀的通知》到相关部门及镇(街道),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能,确保文明祭扫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联合县委文明办及时发布《富民县2025年清明文明祭扫倡议书》,向广大群众提出“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的号召。截至目前,县民政局共印发《殡葬改革知识问答》《文明祭扫倡议书》《殡葬改革政策法律汇编》《富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等各种宣传单(册)3000余份,悬挂布标、标语15幅(块),文明祭扫防火彩旗1500幅,循环播放《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森林消防条例》,《殡葬改革知识问答》《文明祭扫倡议书》《富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解答群众咨询300余次,经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节日舆论氛围,让绿色、文明、健康的殡葬新风尚更深入人心。
(四)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通过专项救助与常态化街面巡查,结合“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向居民群众广泛宣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2025年1月1日至11月16日累计街面巡查30次,出动车辆10次、人员90人次,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人次,其中女性3人次,送医救治精神障碍患者4人次,转介服务2人次,其中男女性1人次,切实保障受助人员基本权益。
(五)实施社会救助政策普法宣传
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载体宣传民政救助政策,发挥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救助人员的作用,在入户核查时,向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解答等形式,对社会救助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传解释,并耐心细致地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
(六)宣传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婚姻登记
利用婚姻登记场所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移风易俗等的宣传标语和倡议;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向当事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文明婚俗知识,设立“婚俗新风我先行”倡议书签名墙。开展签名活动、举办集体颁证活动、婚俗宣传进社区(3月5日,开展了“雷锋精神进社区志愿服务暖邻里”志愿服务活动)、4月15日结合国家安全日宣传,在彩玉国际开展集中宣传文明婚俗活动、5.20开展了以“倡导文明婚俗共筑幸福家庭”为主题的集体颁证仪式活动、“七夕”举办“云尚有礼彩云之恋”集体婚礼颁证活动等,内容涉及夫妻权利义务、财产约定、子女抚养、 减证便民(不再需提交户口簿、告知承诺制、跨区域通办等具体便民措施等)、婚事简办、抵制高额彩礼、推崇文明婚俗、婚前教育、婚姻矛盾调解等,婚姻登记普法宣传工作从“被动告知”到“主动服务”,从“单向灌输”到“双向互动”的转变。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
三、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宣传方式较为传统、单一,创新力度不足,对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充分,内容针对性不强,有时与群众的实际需求脱节,对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精准普法不足。
(二)部分岗位、人员对普法责任理解不清,存在“普法是司法行政部门一家之事”或“只有执法才需普法”的误解,部门间联动机制不健全,存在资源浪费或推诿现象。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宣传方案,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将法治元素融入地方戏曲、小品等本土文化,开展法治文化节、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让普法更接地气);开展民政法治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提高宣传覆盖面;积极探索运用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民政执法人员力量,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邀请法律专家授课,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提高普法针对性。针对民政服务重点人群,行政执法相对等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普法,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富民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26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