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颜富均 云(2024)富民县不动产权第0000690号〕
发布时间:2025-12-0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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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富均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富民县大定街道办事处地勘局814队生活区6幢2单元201室,证号为:云(2024)富民县不动产权第00006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声明人:颜富均
富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