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
发布时间:2025-12-12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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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部门 | 抽查项目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适用区域 | 备注 |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 1 | 县林业和草原局(2类2项) | 经营利用林草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活动的监督抽查 | 经营利用林草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活动的监督抽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经批准的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 普遍适用 | 富民县暂无检查对象 |
| 2 | 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等检查 | 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等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的公民、法人和组织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 | 普遍适用 | 昆明事项清单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