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富民县大营街道(梨花村、沙锅村)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富民县大营街道(梨花村、沙锅村)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民县大营街道(梨花村、沙锅村)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道梨花村、沙锅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
环评单位:云南深隆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富民县大营街道(梨花村、沙锅村)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综合治理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道梨花村、沙锅村。梨花村、沙锅村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占地61405m2(其中沙锅村堆场17405m2,梨花村堆场44000m2),磷石膏改性生产线临时占地面积12000m2。建设内容包括梨花村磷石膏堆场和沙锅村磷石膏堆场清空工程(其中梨花村120万吨,沙锅村40.1万吨)、改性工程(在梨花村堆场西侧配套建设600t/h的改性生产线,为临时工程,运行时限为2026年年底)、配套运输工程等,以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及改性完后临时工程拆除。
项目总投资13715.94万元,环保投资4649.97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施工材料、场地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池等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沙锅村生活污水依托富民航程建材有限公司已建化粪池处理,梨花村生活污水经新建3m3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富民深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至富民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机械、施工车辆进出限速禁鸣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共设置3根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梨花村堆场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富民深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至富民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沙锅村堆场生活污水依托富民航程建材有限公司已建化粪池处理。梨花村堆场、沙锅村堆场的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梨花村处理规模400m3/d、沙锅村处理规模200m3/d,处理工艺均为混凝沉淀)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车辆冲洗标准后,回用于作业区及道路洒水降尘、车辆清洗、改性生产线,不外排。
(三)噪声: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检修等措施。梨花村堆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沙锅村堆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灰、淋滤水收集池和渗滤液收集池沉渣、车辆清洗沉淀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回用于改性生产线;项目完成后临时工程拆除的一般固废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五)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卸料厂房、熟化待检区、不合格产品贮存区、淋滤水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站采取重点防渗,其他区域(磷石膏改性线辅料仓库、项目区外截排水沟)进行简单防渗。项目堆场磷石膏全部清空后,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年第78号)等要求,对梨花村堆场、沙锅村堆场区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并对土壤、地下水设置跟踪监测点进行跟踪监测。
(六)环境风险:严格执行环评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的风险防范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备案。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宣传和演练。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富民县大营街道(梨花村、沙锅村)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邮 箱:fmxhjbhj163.com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 编:650400
富民县大营街道(梨花村、沙锅村)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综合治理项目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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