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关于以身份证替代老年 优待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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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的通知》(云老龄办发〔2025〕5号)文件精神,富民县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停止新办、补办老年优待证,推行“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工作。自2026年1月1日起老年人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全省范围内享受相关优待政策,原已办理的云南省老年优待证仍可继续使用。
富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