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政策解读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40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昆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文件要求,富民县组织修订了《富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便于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清单出台背景和修订情况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5年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昆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要求各地及时调整完善本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会同各镇(街道)、县级各有关部门,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等情况,修订形成《富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二、修订情况
(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昆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情况,依法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市清单调整情况,依法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许可事项。市级清单将“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6个许可事项的实施层级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将“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建筑工程(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许可事项的实施层级分别调整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不再列入本清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金融监管局在昆明机构设置情况,原先在实施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许可事项现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金融监管局实施,不再列入本清单。
(三)根据省、市清单调整情况,规范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事项名称。
(四)根据省、市清单调整和我县机构改革情况,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及实施机关,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调整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市清单调整情况,调整部分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
三、有关要求
《通知》强调,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按照清单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实施,做好新增,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同时,做好涉及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权责清单调整,更新,公布工作。
《通知》明确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关联文件: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富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